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水能倒流时,人无再少年。[ 书友小说网 https://www.suucn.com]
以前看古龙,最爱陆小凤。
古龙说,陆小凤在十七岁那年,曾经遇到了一件让他几乎要去跳河的伤心事。他没有去跳河,只因为他已变成个浪子。
董小姐家在四川,家里有五个小孩,她在最中间。在一个多子女的家庭,排行在中间的意思就是她本人基本是被放养长大的,而且还要做哥哥姐姐的跟班,以及弟弟妹妹的保姆。这样的小孩,长大以后她灵魂里住的不是个软柿子,就是个女战士。
董小姐是个女战士。
我和董小姐成为朋友的经过比较曲折。
我大学的时候比较蠢,有一回被人利用挡箭背黑锅,莫名其妙我就成为某教授和女学生谈恋爱的绯闻传播者,得罪了教授,差点挂科重修。
那天我刚刚被教授留到下堂后臭骂一顿,一个人躲在卫生间哭鼻子。
然后就听到隔间有人问:“嘿,有卫生巾吗?”
我恰好常备一个在包里,就递了过去。
隔了一会儿,我出来洗脸,就看到靠着墙壁抽烟等我的人——闻名全校的董小姐。
“哭什么呀?”
我大声地擤了鼻涕,哭哭囔囔地说了原因。
董小姐捻灭了烟头,轻笑,“我帮你搞定。当还你卫生巾的人情。”
然后。董小姐就真的搞定了这件事。
我去感谢董小姐,问她怎么办到的?
董小姐相当大方地直言,“我就是他女朋友。”
我死守了这个秘密,甚至等到一年后董小姐挖了我一个室友的墙角拐了她未婚夫,我也没提过。
毕业都过了好几年,董小姐要出一本图文的摄影集,需要有一个人帮她出文案,她竟然找到了我。
我惯来不会拒绝人,何况她也帮过我。
于是我去了她家。
她毕业了两三年之后,竟然又回到学校去念研究生了,还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
屋子凌乱,但是干净。
董小姐穿着一件吊带长裙,没穿内衣,坦然地裸露了自己背上和胳膊上的青紫。
她去冰箱翻了一罐可乐递给我,跟我解释说,她刚刚从警察局出来,还没吃东西,要先开火煮个面。
我内心“哇”了一下,觉得信息量好大。
坐在沙发上,我才注意到门后面放着一个大袋子,伸出半个相框架。
后来我才知道,她前一天晚上和男朋友打架,邻居报了警,她被带去了警察局,而那位男朋友,被送进了医院——小腿被董小姐踹骨折了。
“他算运气不错,我现在脾气好多了,而且很久不打架,手生了,力气都变小了。”那天董小姐喝了一点酒,好像心情很差,低声跟我说,“你知不知道,有一年啊,我还在家里的时候,我特别坏。有一次我特别生气,就把一个人打得左边耳朵聋掉了。”
那时候我们也已经很熟了,于是我赶紧默默地拿掉了她手上的酒杯,生怕她再次“特别生气”。
董小姐十九岁出来读大学,这么多年,只回家过一次。不是每一个人的家庭都能其乐融融,温馨可爱,这一点也可以理解。但是董小姐家里却挂了很多家人的照片,父母、姐妹、兄弟、还有襁褓中的小侄子。而且聊起小时候的事情,多有怀念,也能听得出他们兄弟姐妹感情很好。
那为什么不回家?
这个问题我问过她好几次,最后一次她反问我:“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害得一个人的耳朵听不见了?”
我吓了一跳,赶紧往后退了两步,非常保守地回答,“有,是有的。”
“那个人,后来本来是追我姐的。”
高中的时候,董小姐还不是一个风一样的女子,而是一个疯子一样的少女。她长得好,性格辣,还擅长打架,是她们学校那一代的女首领。
而被她打的那个人,是她姐的同学。
她姐高中毕业之后没考上大学,就留在家里找了份工作。
“阿加那个时候,追我姐。我妈不同意。我姐是个温柔贤淑的大美人,但是阿加,只是个家境普通相貌平平的臭小子。”
董小姐万事听妈妈的,于是单刀匹马要去找阿加谈判。
阿加那个时候在自家的小超市帮忙,董小姐进了店,拎了一袋薯片就去收银台跟阿加找茬。
但是董小姐一进店,阿加就认出了她。
对于董小姐所有的无理取闹,撒泼耍蛮,阿加都非常温和宽容,就像对待一个傻乎乎闹脾气的小妹妹。
其实这是最糟糕的做法。对于一个自尊心不断膨胀,掌控欲极强的少女来说,被轻视就是奇耻大辱。
这一天晚上,董小姐等到阿加关店之后,就尾随他到一个小巷道把他兜头一顿打。打着打着,阿加就叫出了董小姐的名字。董小姐吓了一跳,当然马上就跑了。
但是过了几天都没人上门来向她爸妈告状,董小姐就忍不住又去了小超市找他。
阿加脸上还肿着,额角贴了一块创口贴。
董小姐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随便买了几样东西去结账。
“你猜他说什么?他跟我说,下次出去偷袭别人的时候,记得换身衣服,别带香水味。”
提起这件事,她就在笑,仿佛当时那个懵住了的少女就在眼前。
阿加这个人很平凡,但是性格却难得温柔有趣,董小姐时不时就要去他店里买个东西,向他挑衅。董小姐的主导思想是要叫他明白,他配不上她大姐,但是常常说着说着就离题万里。等她出了店门,高高兴兴意犹未尽地往回走了,才懊恼地想起自己被转移了注意力。
她这边操心着姐姐终身大事,却也有别人操心着她。
董小姐虽然在学校只是混一混日子,只以统治本校对抗外校为己任,毫不关心课业,但是成绩却又很好。
老师们既喜欢她又因为她而头疼,班主任更是几乎要秃了顶。于是老师们轮班家访,力劝家长督促这棵好苗子考个好大学。
但是,董小姐的爸爸是个暴脾气,口头督促了几句之后,就发现打嘴仗他不是董小姐的对手。就忍不住要动用武力解决,结果常常就是两父女对打一架。
“那天我跟我爸那个老头子又打了一架,我跑出去,鼻子还在流血……”
“你爸打的?”
“其实是我去推他的时候用力过猛,自己撞门上了……总之,我鼻子流着血跑出门,走着走着,就走到了阿加的店门口,我就进去买了包纸巾……”
故事说到这里,董小姐的电话忽然响了。
她看了一眼手机,就站起来催我走。
“我男朋友要来了,你回去吧。”她一边说一边就脱了睡衣,从衣柜里开始翻衣服。
她倒是不介意赤身裸体,但是没见过世面的我立马就落荒而逃。
下楼的时候,我在楼梯间正好遇到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上楼。他很有礼貌,遇见我这个陌生人还点了点头。
我觉得有趣,心想,不知道,董小姐会不会也和这个新男友打架。
董小姐确实没有和他打架。
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恨不能跟他打一架。
董小姐大约是真的没朋友,以至于她失联之后,新男友居然辗转找到了我头上。
我当着他的面给董小姐打电话,以证明我真没有特殊渠道联系到董小姐。
但是没想到,他打了两个礼拜没打通的电话,我一拨过去就通了。
“什么事情?”
董小姐的声音。
“呃。”我脑子短路了一秒钟,然后只能在新男友期盼的眼神下说,“你男朋友说找不到你了。”
“哦,我跟他分手了。”
“那你现在在哪儿呢?”
“我回家了。”
“你在家?”
这位新男友刚刚说过他在董小姐家门口蹲守了三天。
“我家。”她把重音落在“家”字上,然后居然就挂了电话。
于是,我先被搅进奇怪的感情困局,然后被迫代人分手,最后还被人没头没尾地挂了电话!
而那个新男友居然还一脸对我寄予厚望的样子,问我董小姐在哪儿怎么样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不接他的电话?
老实说,我当时心里非常生气。
有些人他们愿意活得多任性就可以多任性,我不作任何评判,但我绝也不帮人收拾残局。
我假笑着告诉新男友,“你知道她没受伤,没生病,没失踪,没死亡,她活得好好的就行。”
但是应该可以料到的。能花费一整天从董小姐的微博记录里找到她图书出版社名称,然后找到出版社地址,找到负责图书的编辑,最后死缠烂打找到我的人——不是一个可以被随便敷衍的人。
从咖啡厅出来,他就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在公交站台,我等了半个小时,公交车也没有到,他还在絮絮叨叨地跟我说他和董小姐的交往历史。
我终于忍不住了大声对着他喊。
“你没有自尊心吗?她不声不响就消失,不接你电话也不联系你,还不够清楚吗?她要跟你分手,分手,分手。你放聪明一点可以吗?”
他茫然地看着我,失魂落魄。
我上了车,他终于没再跟着我。
但是,我却开始同情他。
那天之后我有很长时间没有和董小姐联系。我忙着搬家,忙着工作的调整,忙着阿朝和男友前任的战争。
但是最重要的时候,我们两个人都清楚——我对她非常生气。
然后忽然有一天,我收到了董小姐的包裹,是她的摄影集的样书。
其实最开始看到她拍的照片时,我觉得非常惊讶。她拍的竟然都是人物,穿着艳丽的老人,做鬼脸的小孩子,肆意狂笑的流浪汉,湖面上倒影的斑斓人群……
书封面是她自己的背影,她站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背对着漂亮的橱窗玻璃,橱窗里面是穿着精致礼裙面无表情的人偶,玻璃上是她自己黑色的影子,风扬起大大的裙摆,单薄得像要融化在一片色斑里。
摄影集的名字,她最后选了我最喜欢的一个——《最孤独,最自由》。
我猜,这大概就算是董小姐主动跟我修好的意思了。
虽然,有点隐晦。
“我妈妈身体不好,我就回家了一趟。很久没有回去了,家里变化还是挺大,新长大的小孩,跟我们当年完全不一样。”
她这次回家,晒黑了一点,但是皮肤柔亮,两颊微微有红晕,我们坐在书店附近的咖啡厅,紧靠着窗,时不时有路人在侧头看她。
我们都知道她想要聊什么,但她绕来绕去地兜圈子,然后还问我要不要先看她拍的照片。
董小姐这趟回家拍下来的照片,有了很大的不同。即便是我这种对摄影没有什么认知的人也能看出,照片里流露了与以往大不相同的情绪。
照片一张张在她指尖掠过,然后停在一张小孩子的合影上。
五六个小孩子争先恐后地把自己小脸挤进镜头里,但是镜头的焦点却对着远处侧身站着的人。
“他要去留学了,这么多年之后他居然回过头去念书。我有没有说过他其实特别聪明。”
她终于说。
“那天,我挨了打,跑去了他的小店。他没问我怎么受了伤,却给我泡了一碗面,我们就坐在店里聊天。特别奇怪,他好像什么都知道,我一说上一句,他就知道我心里想说的下一句话。我说我要离开这里去看世界各地的星空,他就说一定要去圣雷米。我说数学特别讨厌,他就说但是莫比乌斯带还是非常有趣的。我遇到他以前就谈过好几次恋爱了,我其实从来都不喜欢他这样软软绵绵,老老实实的人。”
时光渐渐倒退,仿佛回到很久之前,脸上带着伤痕的少女,坐在一家县城小店门口端着滚烫的泡面,一面说话,一面发泄青春期永远莫名其妙的愤怒,她的旁边是温润平静的青年人带着宽容的微笑。
那一天的街道上有风,刮起落叶。不远处还有零星几声狗吠,和妇人粗鲁的训斥。
那一天少女带着暖洋洋的胃走路回家。
“我总在我姐面前说他坏话,我妈本来也不喜欢他,后来没多久我姐就另外交了男朋友。我特别高兴。我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那么高兴。我一知道这件事连饭也不想吃,就跑去找阿加。我特别神气地去嘲笑他。可他一点儿都不生气也不伤心,还说我姐已经告诉他了,结果反而把我自己给气坏了。”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我非常聪明地以为我看到了结局,但是其实离真正的结局还有很远。
少女时期的董小姐非常有骨气,半个月都没有去找阿加,但是却没能忍住找了阿加的一个表弟问消息。
名义也冠冕堂皇——他想追我姐。
表弟却说,阿加已经有女朋友了,还告诉她阿加的女朋友是谁。
“你可以想象,那个时候我怒火中烧,下午还有课我都不上了,中午就翻墙跑出了学校。我一边跑一边想,我要杀了他们。那一瞬间我就好像李莫愁何红药附体,我完全明白为什么她们可以那么狠毒。但是结果,你应该已经猜到了。”
她跑遍了整个县城,半个小城的人都知道她在找阿加,最后连她爸爸妈妈都知道了。他们还以为自家的女儿发了疯。于是她一路追踪阿加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就在满城找她。
天黑了,她精疲力尽,愤怒消退,她坐在阿加小店的门口,只想知道表弟口中的消息是不是真的。
还是那条小街道。
她每次离开的时候,都是一个人,但是阿加回来的时候,却是两个人。
月光把人影拉得很长,她站在街边,远远的,那两个人就侵入了她全部的世界。
但那两个人却完全没有注意到她。
“你们两个骗子。”
十七岁的少女,委屈得大哭。
因为有大姐秘密恋爱在前,所以董小姐的逃课兼发疯的行径倒被父母宽容地放过了。
而董小姐充分学习了“忘记旧爱最好的方法是找个新欢”的理论之后,又火速找了一个小男友。
她对阿加那点小女孩的心情本应该可以就这样烟消云散的。
但是可惜……
“新欢不够好,而且阿加和我姐的感情也不够稳固。”
她展开和新欢的恋爱之后,第一个告知的人就是阿加,带着小女孩一贯的炫耀姿态。
按照少女董小姐的一贯审美,新欢是一个长得帅,性格拽的有钱小子,可惜以上所有优点,都不能以让董小姐想要坐下来和他聊聊天。
而阿加虽然和姐姐在一起了,但是有妈妈这个拦路大老虎在,他们的见面时间也被严令控制在每天晚饭之前。
于是,晚饭之后,董小姐就常常被姐姐叫去给阿加传递小消息。
结果不知道怎么的,她和阿加两个人竟成了互相探讨恋爱和人生难题的同伴。
甚至他们会常常一起坐在小店门口,喝点啤酒,吃个泡面,并肩看街道上空那一轮巨大的银月。
有时候他们一言不发,度过寂静无声的夜晚。
有时候他们分享小秘密、小梦想,假设人生会有多少不同的方向。
好几次,董小姐靠着阿加的肩膀睡着,再醒过来的时候,还以为已经这样过了好几十年。
“有一天,就是那一天,阿加跟我姐又吵架了。我说过我妈妈不喜欢他。我姐也不站在他那一边。阿加觉得撑不下去了。我就跟他说,我永远站在他那一边。那时候高考已经结束,我不是高中生了,我下半年就要过十九岁的生日了。我就跟他说,我们一起离开,我们可以在一起生活。你真应该看看他当时的样子,他吓傻了。”
董小姐慢慢地笑。
“但那个时候我不明白,我还傻乎乎地去亲他。”
昏黄光线下的街道,少女踮着脚亲吻喜欢的人。她在期待,却被按住肩膀一把推开。
她大概一开始是困惑的,茫然不知所措,然后巨大的羞耻感铺天盖地,没有什么能掩盖,除了愤怒。
他在说什么——如果不是我喜欢你——什么都是耻辱。
“我在收银台旁边抓起了一个糖果罐。现在想想,我可能只是想要他闭嘴。”
各种颜色的漂亮糖果散落一地,有血慢慢滴下来。
“然后呢?”
“然后,我就逃跑了。我居然丢下他跑掉了。其实他说得对,我就是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子。我竟以为他也喜欢我的。”
阿加是否喜欢董小姐,已经无从考究了,但是那一晚上少女的心情却潜藏在记忆中触手可及。
他会不会死?
警察什么时候来抓她?
妈妈会不会很失望?
他为什么不喜欢她?
她该怎么办?
一定……一定不能让人知道她在前一刻要去亲他……
“你是不是在想,为什么我没去坐牢?”董小姐翻过了那一页照片,带着嘲笑的表情看我,“因为他说是他自己摔倒受了伤。我没敢去医院看他,但他让我姐给我带话,说让我不用担心。过了挺久的,他出院了。我躲在路边看他。我看到有车子从他左边驶过去,他听不清声音差点被撞到。我以前最喜欢靠在他左边说话的,可他再也听不到了。
“那天以后我就离开了家,然后来上大学。一个人,或者找个谁一起四处走。我回去过一次,我姐结婚了,新郎当然不是他。我说过,我妈妈不喜欢他,何况他还聋了一只耳朵。”
以前看古龙,最爱陆小凤。在陆小凤十七岁那年,遇到了一件让他几乎要去跳河的伤心事,他没有去跳河,只因为他已变成个浪子。
人总是要碰了壁,然后才会学乖。学不乖的,有的人成了骨头渣,有的人就成了浪子,从此一身铜皮铁骨,冷硬心肠。
过了小半年,董小姐给我打电话,说她在机场,要去英国。
我问她,你英文又不好,干吗去英国。
她说,等我去了,吃了苦头,自然英文就能讲好了。
我没有再问她是不是去找阿加。
因为本已不必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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