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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之前没有想念

末日之前没有想念

作  者:姚瑶

类  别:都市

状  态:连载中

动  作:加入书架章节目录开始阅读

最后更新:2023-12-16 03:38:21

最新章节:寻找一只猫

本书是青年作家姚瑶近年来发表于各知名杂志的短篇小说集,她用抒情诗般清新干净的文字,讲述了一个个关于成长青春动荡遗失与追寻的故事。这十五篇故事,表面上是看似平缓无波澜的瓶中水,却犹如静水深流一般坚 末日之前没有想念

《末日之前没有想念》寻找一只猫

我不相信我竟看见了童年,在人潮拥堵的地铁站,在我终于舒了一口气挤到出口的时候。她站在电梯尽头,背着一个中国娃娃的红色人造皮革背包,稳稳当当地等着我。就好像,她每天都是这样等我下班一样。

可是,我没有见过她,已经四年。四岁流光的间隙,她没有回过南方故乡,也没有来这座北方城市投奔我。就像当初她离开时说的那样:“你们就当我是死了。”是如此义无反顾地音信全无。于是,我们就当她是死了,不再寻找,权作接受。

在我已经接受了她不会再出现,或者说从以为她还会出现到连这以为也渐渐忘记的时候,她就这么寻常地站在我的面前——在这个中秋节的前一天,在我刚刚辞掉工作的五十分钟之后,在这个过早地被雨水冲刷得满是凉意的城市里。

是突然的一夜之间,夏天就以徐徐的姿态迅速褪去了热烈,我在领到八月工资咬着奶茶吸管逛街时早早就买下的毛衣竟然没有被压在箱底等待太久。

童年伸手拉了拉我的袖口,“还成,不厚。真好看,我也想要一件。”

“没钱。我失业了。”我抽回手往地铁站外走去,童年就跟在我旁边,略微落我半个身子左右的距离。

五十分钟之前,我把一叠样刊摔在那个顶着重重官衔的主编面前,想起他气急败坏地对我挥着手,大声喊着“你走你走,你现在就走”时的样子其实非常沮丧。

于是在中秋节的前一天,我给家里发去短信:“我辞职了。童年回来了。”

妈妈的电话立刻打了过来,我摁下接听键侧身递给童年:“你的。”

我以为她会不情愿,可是她出乎意料爽快地拿过电话。

我没有理会她,依着平日里下了班的匆匆节奏赶着我回家的路,于是童年很快就被我甩开很远,这样我就不用听到她与父母的对话。是争吵,是掉眼泪,或者是体谅,我想他们分明应该是无话可说的。

突然我的袖口又被拽住,是童年已经挂了电话小跑着追上我,指了指路旁的好利来:“看起来很好吃,明天是中秋节,你不买月饼么?”

我看着她攥着我袖口的右手,戴着一块价格不菲的男士表,套在她坚瘦的手腕上显得大而不当。

十四年前,这只手也是这样攥着我的袖口,把袖子抻开了很远。那是妈妈用粗毛线织就的外套,钉着深棕色牛角扣,裹在身上仿佛隔离掉一切风寒。

那一天,没有风雨,是朗朗的晴空,我看着八岁的童年,好像看到那张褪了色的照片上永远没有能够再长大的女孩,瘦骨嶙峋,却生机勃勃。

每个人都知道,童话活不长,或许,童话自己也了然于心,所以,她总是做出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在两个一模一样的生命悄然分裂在混沌中时,命运的选择,仅仅是一个巧合。二分之一的生死,我们各执一端。我常常会这样想,便常常就生出一带而过的恐惧感。

这恐惧感在八岁那一年根深蒂固,再也无法拔除,于年久失修的岁月里在体内悄然攀爬,开枝散叶,深入一切的血脉。

我看到童话闭上眼睛的时候,就知道她再也不会醒过来。我不相信她是去了一个很远的地方或者她还依然在我身边这样显而易见却应当被信任的谎言。我只知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她。

在缓缓前驱于各种真相的过程中,八岁正是一生中最为畏惧死亡的阶段,我来不及难过落泪,只剩下某种绝望。少我三分钟出生的童话,把最为直接的真相苍白地剥开在我面前,平静而理所应当。后来我听许巍的《两天》,没有人会知道那些歌词是如何粗暴地击中了我。

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

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希望,一天用来绝望。

从此以后,照镜子变成了一件非常别扭的事情,每当我站在镜子前一点一点梳开稀疏头发时,母亲的脸上就会有恍然的神情,而后便去阳台给那盆马蹄莲浇水。

那是我在放学的路上买回来带去医院放在童话病床旁边的,当时,它开着单瓣洁白花朵,支脉独立而清晰。

就像那时的童话一样,那盆马蹄莲终究没有活过她离开的冬天。当它枯黄在盈满阳光的阳台上时,我说:“妈妈,我们去领养一个孩子吧,如果心里还有那么多来不及给的爱。”

她曾经来过,留下一个本该满满的缺口,而让父母已经准备充分的爱恍然无处安放,让我面对自己,悬而未决,不知如何是好。

她活的,如同一个从不喧宾夺主的影子,她的存在与消失,在走出这个家之后,仿佛再也没有意义。我从未开口与人提起过她,她就躺在同一间病室同一张病床上,一天一天地消瘦下去,徒留日益清亮的眼睛。因为太瘦,所以眼睛大得突兀。

我坚持跟着父母走了一家又一家孤儿院,直到十二岁那一年,童年紧紧攥住我的袖口。

那时,童年八岁,穿得过分单薄,白色的荷叶边衬衫挂在身上,能够感觉到穿过身体与衣服之间呼啸的风声。她血液循环极差的冰凉手指触碰到我的手腕,我脱下毛衣来给她,把她拉到父母的面前。

后来童年在我的房间里翻过相册,她指着彼时八岁的童话说,“她死了,是吗?她叫什么?”

“童话。”我从未刻意给童年看过那些陈年照片。

那时童年穿着童话曾经的衣服,鞋子,她和童话一样瘦小,那些衣服竟让她穿到了十岁。

十岁的童年抬起头来看着我,对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叫我童年,而不是童话。”

那一刻,尚且年少的我们,第一次发现了彼此心里凭空对峙的深渊。

就像此刻,我从好利来推门出来,身上还缭绕着烘焙的麦芽香气,伸手把那兜天价月饼扔给童年,继续埋头行路。

她把袋子挂在左手臂上,右手摸出一个月饼来,又是撕又是咬,还不忘紧紧跟着我,“你是跟男朋友一起住吗?房子多大?”

“你最好现在就去买票回家。”

“我不能回家,我要住下来。”

我停在小区门口,看着啃月饼的她,问:“为什么。”

她把小半块月饼囫囵塞进嘴里,晃了晃右手腕,那块手表顺势滑落到接近臂弯处,说:“他带着我们的结婚证消失了,我要找到他离婚。我知道他在这里,我在北京台的街拍里看到他在苏州街地铁站口。他站在那里打电话。”

接近七点,潮湿的阴天,霓虹琉璃层层叠叠。我说:“童年,你是有多可恶,才会让一个男人选择不离婚而是携结婚证潜逃,让你一个二十二岁的姑娘再无以后。”

这个城市的夜晚开始在我们沉默的对峙里被混合、搅拌、发酵。它喧闹吗,它拥挤吗?可是它分明是空空荡荡的样子,宽阔得令人绝望的马路,好像永远都穿不过去一般。我们的声音被湮没在各自的喉咙里,寂静在嘈杂里开始蔓延。

我从包里摸出钥匙扔给童年,“我去买晚饭,九号楼1307,你先回去。”

童年接过钥匙,略微鄙夷了一下上面挂着的龙猫,冲我挥挥手冲进了小区,“买净菜就行,我来做。”

我转身去了小区旁边的便民净菜超市,童年还是依然爱做饭。而我,依然还是连菜也不会挑。胡乱抓了藕、芹菜、番茄、鸡蛋。想起以前妈妈做藕夹,若我比她多吃了一个,她就会急得哭出来。童年的血压常常偏高,于是芹菜也成了家里的家常便饭,是不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芹菜肉馅的饺子了,于是我在结款的时候顺手又牵了一小袋面。

可是当我提着环保袋走在回公寓的路上时,突然不知道自己在干吗,我为什么要买这些,我想把它们统统丢在路边。我们是算作失散重逢么?她是来寄人篱下么?我是不是该问问她这真空的四年里那些至关重要的一切。可是我稍稍回忆,发现我们说了一路无关痛痒的废话。包括她说起那个男人时事不关己令人陡升痛恨的神情。

在电梯里,我用肩膀夹着手机给迟尚打电话,“你去朋友家住几天吧,我妹妹过来了。”

“表妹吗?怎么没听你提过。”

“不是……是……以后再说,我先挂了。”四年前的秋天,从那个海边小镇回来之后,我开始在这座城市工作,开始新的生活,也不再与任何人提起童年以及过去。

走出电梯左转,门上还挂着白色晴天娃娃,我用脚踢了踢门,童年很快就裹着满屋暖亮的灯光给我开了门。

她飞快地接过我手上的东西,惊呼出来,“呀,是要包饺子吗?中秋吃饺子,童谣你可以不这么脱线么……啊对,桌上那杯豆浆你喝掉吧,我刚做的。”

我把包丢在沙发上坐在餐桌旁边,端起面前加了大米、花生、芝麻的浓稠豆浆,靠在椅背上,盯着悬吊起来的那盏满月一样的灯。这是整个租住的公寓里唯一被我动过的地方,为在百安居里发现它欢喜了好几天,可是渐渐,就很久都没有再打开它。它太实在太圆满太明亮,时刻提醒你“举头望明月”这样的句子。

厨房里爆出噼里啪啦的油锅声音,童年推开厨房的门探出脑袋问我,“我看到门边有猫砂盆,碗橱里还有猫粮,你养猫?”

“前天刚刚走丢。周围都找过了,没有。过两天我贴贴启事。”我把豆浆灌进嘴里,慢慢吞咽消化,起身去厨房冲杯子。

隔着哗哗的水声,我听到童年说:“好啊,这个中秋有事做了,你找猫我找男人。”

在我还未能开口的时候,她用筷子夹起一片薄薄的藕递到我的嘴边,“你尝尝看,有盐味没有。”

“你尝尝看,有盐味没有。”

“嗯,再放一点盐就行了。”

恍然会让人以为时光退回少年,我们早早放学回了家做午饭,童年口重,总是她做饭,我尝盐,然后饭焖好了,妈妈也该下班了。

我拧上水龙头,“嗯,再放一点盐就行了。”

我常常会想,如果童话也是一个健康的孩子,那么她会不会长成同童年一般可恶的模样。譬如在转到新学校的第一天就用老师的教棍把前桌男孩的脑袋打出了包来,十二岁之前写过的检查几乎可以结集出版。当然,替她诚诚恳恳写检查的人,自然是我。

那时候,全国陆续废除重点初中制度,于是童年极其幸运地升进了不错的初中。只是她用行动证明了近朱者赤只是个美好的愿望,在那所近视率极高,从初一到初三眼镜度数至少以等差数列上升300度的学校里,她就以一副东张西望仿佛不知道大家都在忙什么的茫然姿态坐在教室最后面托着腮发呆。

而后她的生活就随着恋爱的更迭不断绵延,从自行车后座换到前座再换到骑摩托车的职高男生,我就知道总有一天她会不满足于两轮的交通工具。而在家中,她确实乖巧,很是贴心,于是躲避掉责骂,只剩下宠爱。曾经,我以为她有满满的把握我们有多爱她,她就有多少肆无忌惮的资本,直到有一天,我才突然发现或许不仅仅如此。

那一天是我们的生日,我放学之后骑了车去接她,她却跳上了男友的摩托车后座。我没有发火,我只是去拉住她,说:“童年,今天回家,爸爸妈妈都在等我们。”

她第一次生硬地甩开我的手,催促男友发车,说:“那不是我的生日,我就是愿意自暴自弃。”

她和她镶着耳钉的男友绝尘远去,黑色的尾气让整个黄昏看起来乌烟瘴气。我骑上车子,那一刻心里涌起的难过,也许不应当称之为难过。

高考那一年,童年的成绩实在极差,全在意料之中。她去觅了一份咖啡馆的工作,被妈妈粗暴地从店里拉回来,迫她回学校去复读。于是母女两人各种斗智斗勇地对峙三个月之后,妈妈说:“童年拿着户口簿走了,说要去结婚。”

我的第一反应是,十八岁她要怎么结婚,而后才想起,没有户口簿,我申请报考少干计划研究生的材料无法报批。于是,她就这样用最为简单的出走改变了我们两个的人生。

或许没有哪条路是最心甘情愿的方向,又或许,如何走其实都没有太大的差别,我考研或者不考研,她出走或者不走。只是那些时候,我总是想找回她来问一句,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一辈子都不原谅你,纵然这不是大错。可是,她竟然只是用一串0000000的隐藏号码打来电话说你们就当我是死了,便一走就是四年,留下一家人面面相觑。

童年给我写过一封邮件,她说:“我不知道,有你这样一个姐姐,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他们希望我变成和你一样,上学,工作,独立,可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够变成这样。我因此怀疑自己,我过的究竟是谁的人生?我不可能永远是那个童年的童话,我,也要长大。”

我当即打电话找了网络公司的朋友,追踪到了发来信件的IP地址。于是那个十一假期,我多请了三天假,买了夜航的机票,去了海腥味泛滥的东南沿海的小镇,而他们却已经离开。

坐在海边渔家的船头,夜晚的沙滩渔火,和十月初秋的海水起落,离开的你,心里纵深的沟壑究竟是什么模样?或许,我们终究不是家人。没有血液里纠缠的联系,于是断得如此彻底,谁也不想去指责去怨怪。我随手打捞起漂浮到船舷边的海藻,徒留一手的腥绿。

我对深夜的海洋充满了恐惧,童年,这样的恐惧,你懂吗?

而现在,她就坐在我的面前,好像一切不曾发生。而我,就趴在饭桌上,在上网本上打寻猫启事,挑选合适的照片。

这只叫做百鬼的虎斑猫,是我在去岁寒冷的圣诞夜,于天桥上冻得瑟缩的老妇人处买来,它的样子懒散而眼神警惕。那个下着雪的夜晚,我抱起百鬼回家,而一周之后,我却于苏州街地铁站口的灯柱上看到了寻猫启事,“原来,你是走失了。”

我按着手机号打出去,我说:“你好,我可能捡到了你的猫,我如何去找你确认?”

电子信号彼端的男子报了知春里附近的一个路名,“小众音像店,我是店主。”

于是当晚七点,我抱着“百鬼”出现在小众门口,正在门口给那一大缸颜色亮烈的热带鱼喂食的店主抬起头,“真不幸,它没有越狱成功。”

我说:“它好像已经接受了它的名字,百鬼。”

他说:“我怎么谢你呢?吃饭?喝酒?或者你比较喜欢钱?”

于是因此,我拥有了一个叫做迟尚的男友,一间合租的宽敞公寓,一家叫做小众的音像店里所有的原版打孔碟。当然,还有总是在青天白日下肆无忌惮睡觉以及做白日梦的百鬼。

粗粗一数,竟也十个月有余,而后一觉醒来,它不见了。我找遍了屋子的每个角落,确定它是真的离开了,如同仓促离开的夏天一样。

“这张吧,这张好看。”童年凑了过来,水晶指甲戳在了我的屏幕上,液晶屏立刻出现了小水涡。

照片上的百鬼,很肥硕很踏实,眼睛深不见底,趴在桌子下面。我记得当时,它在躲避洗澡。旁边有迟尚的半只手。

“这不是你的手,是吧是吧,你是和男朋友一起住的吧?”童年邪气的笑容宛如当初。

“嗯。”

“他人呢?我住在这会不会不方便?”

“他去外地参加电影节了。”

“娱记啊?狗仔?企宣?明星?闷骚文艺青年?”

“啰唆。”我摁下打印机的开关,起身去拉窗帘。童年趴在旁边看着一张一张A4纸重叠着出来,我透过还没有完全被窗帘挡住的半扇窗子看到她被照亮的半张脸,为什么我想问的一切都成了没有用的废话。

于是中秋节的清晨,我早早爬起来,抱着厚厚一摞A4纸,像贴小广告一样把寻猫启事从苏州街一直贴到了知春里。连日阴雨过后,恰挑在今天,云开雾散。那么出门前我放在门边的那把长柄伞童年应该是用不到了。

在知春路贴完我最后一张启事,去了小众,迟尚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抽烟,颀长的腿随意地搭着。

“你到哪里蹭住去了?”我从口袋里摸出昨天童年吃剩下的月饼丢给他。

他掰开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用来喂鱼,“还不是陆凛那里。那小子不是去电影节了。”

据迟尚说陆凛曾是他大学毕业以后第一个室友,土生土长的北京人,被迟尚称为不羁的艺术家。798、艺术家,这两个名词让我彻底丧失了结识其人的愿望。每次陆凛约他去参加各种艺术盛会,我都一律对迟尚摇头,我很传统,我不想看到艺术的绝境,虽然他们都说那是出路。

我用脚轻轻踢了踢他,“让开点,挡着门了。”

口风琴版的《天空之城》合着暖煦的上午阳光,暖得有些悲伤,物极必反,皆是要如此。他说不如我们看部电影吧。我说好,于是闭上眼睛,在货架上来回摸索,抽出了一张DVD,是西恩潘的Into The Wild。他拿了过去,转进了放映机,拉上窗帘,放下一块小型的投影银幕。

电影里那个不懂得用言语表达的男人,他与这个世界相互抛弃,他去走一条通往真相的路,去走一条回归的路。为什么要去阿拉斯加,也许,只是因为那里离纽约,足够的远。

他看着头顶渐渐遥远的蓝天,他说:“我度过了满足的一生。”

字幕缓缓滚动,迟尚“唰”一声拉开窗帘,一点钟的阳光,带着这条人流稀少的小路的僻静,以灼热的温度覆盖眼周,那一刻我不自觉松开了一直微微攥紧的手心。这就是满足的一生么,是全部的放弃而非拥有。

“晚上和你妹妹一起过中秋吧。”

我连忙摇头,说:“我骗她你去电影节了,不然,她一定会走的。”

临走时,他塞了一沓碟子在我包里,我抱了抱他,推开门,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而我,竟然又看见童年。穿着大红色的运动衣站在苏州街地铁口,像鲜艳的地标杵在那里,死死盯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

“你就准备这样等着他再出现,再站在这里打电话?”

童年没说话,只是点头。

“报警吧。”

她摇头:“那时候,你们,也没有报警。”

看着她的样子,我想用力把她推开。我说:“走吧,我们去超市,回家做顿像样的晚饭。”

她立刻笑起来,阴影悉数被覆盖,“童谣你男朋友怎么受得了你不会做饭的。”

“你会做饭又怎么样?”这句话脱口而出是那么自然,连我自己也愣在了里面。

童年突然轻轻伸手挽住我的手臂,“家乐福离这里不远吧。”

Carfurre,家乐福,我一直都喜欢这个法语词的翻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译者,能够音译和意译都完成得如此温暖。“嗯。”我只能嗯,忽而觉得心里非常难过。

她说:“饺子我都包好了,冻在冰箱,回去下了就行。”

于是这个中秋节的晚上,我和童年沉默地对着窗外的月亮各自吃下两大碗芹菜肉馅的水饺。

大约是九点多,有人放烟火,站在十三层的落地窗边,看烟花绽开在眼前,不觉温度,不闻声响,不见欢欣。我说:“童年,你记不记得,每年的中秋,在体育场都有焰火晚会,总是妈妈拉着我,而你一定要骑在爸爸的肩膀上。”

我们把冰箱里储藏的啤酒几乎全部清了出来,跑到小区的喷泉边一面喝酒,一面看着洁净的月亮在深蓝而平坦的夜空缓移。而更广袤的天际,那些闪烁的星光,它们可能已经死去了许多个亿年。

童年把罐子一个挨着一个垒起来,然后,她哭了。

少年时候,若遇到难过的事情,童年就偷偷跑回孤儿院后面的马尾松林,坐在土坡上看围墙里的孩子做游戏。只围着一个滑梯,来回打着转上上下下。曾经,她也是其中不谙世事的一员,不懂得什么叫做家,什么叫做未来。

后来,她有了家,有了一个姐姐。每一次,她吃饭时抬起头,从姐姐的眼里看到的却总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次,她想问姐姐,你爱的,是我么。你们看见的,究竟是谁。

她做了许多任意妄为的事情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不然,她会忘记。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就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不会再回来了吧。

“你看,百鬼走了之后这些小家伙活泛起来了。”迟尚分晚饭给那缸热带鱼的时候开起玩笑。

“果然是女人念旧爱男人想新欢。”我打开店里的功放,找小野丽莎来听。

“那陆凛就是个反例。”迟尚把最后一点香蒜面包丢进鱼缸,抱着堆在门边的纸箱进来,“那家伙回来了,说下个月办婚宴,要我给他做司仪,你逃不掉要见到那些艺术家了。”

“欸?你不是说他结过婚的?”

“嗯,我见过那姑娘,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两个人先斩后奏领了证,有四年多了,中间分分合合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童谣你看,走失的走错的终究会回归。这不终于昭告天下了。”

我真想问一问,这爱情于这跌宕时光的磨损中还能剩下多少。这是婚宴还是彻底埋葬起青春的丧宴。我还没有开口,就先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童年,“你怎么在这儿?”

迟尚停下码碟子的动作,有些好奇地看着门边的童年。

“我妹妹,童年。”

“我从地铁站跟着你过来的,我今天晚上可能晚回也可能不回,我和你说一声。”而后她转向迟尚,“她把你赶出来的吧,我过两天就走了,你就将就两天吧。”

而后,如她一贯的作风,不等我们两个反应过来,转身就跑开了,门上挂着的晴天娃娃轻轻摇晃起来。

那一天,她果真回来得很晚,很晚,是清晨六点。天未亮,我蜷着腿坐在饭桌前的椅子上,在暗淡屋内一直等着她进门,按开灯。

她扬起自己的右臂,修长光洁,那只表不见了。她在笑,而我的心里仿若有潮水缓缓退却留下空旷滩涂。

她说:“我想回家去。爸爸妈妈真的会原谅我么?”

我说:“你是该回去了,你让他们成为黑户很多年。”

童年仰着头笑起来,“我回去陪他们,我挥霍了你们这么多的爱,我现在自己还回去。”

我有些惊异于此刻的童年,和她还未完全散于这个房间的那句话,就像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催促一个人的成长。当我再伸出手去的时候,抓住的都已经是面目全非的一切。他们都会回来,回来的却都不是他们。

童年没有告诉我关于那只表的去向以及她所使用的方式。我便不去询问,准备去帮她放洗澡水。

“我想直接睡觉,太困了。”她说着伸了伸懒腰。

我倒了一杯热牛奶给她,“那去睡吧。”

“你不睡?”

“嗯,迟尚给朋友的婚礼做司仪,和新郎一起试礼服,我陪他一起。”

童年一口喝掉了整杯牛奶,点点头,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早晨九点,我顶着严重的黑眼圈和眼袋跟在迟尚身后去陪他试礼服,我想我这副模样一定更能衬托新娘的楚楚动人。

新娘是清瘦白皙的女子,清淡眉目,这种好看是一种味道,不止是漂亮。她笑着冲迟尚打招呼:“好看吗?陆凛还没到呢。婚礼那天他的影展开幕,拿样册去了。”

迟尚点头,顺便把我介绍给了新娘,她说:“你熬夜了吧。”

正随意地聊着天,陆凛匆匆跑了进来,右手拿着一个小型DV,左手抓着一本图册,高而瘦,戴扁平黑框眼镜,他举着DV的右手在我面前一闪而过,那块手表却紧紧吸附了我的目光。表带因为磕碰而有明显的豁口。

他伸手与我握手时,我说:“手表很值钱。”

新娘说:“你懂表?这是四年前我送他的定情信物。他说丢掉了,丢在外地了,结果说前两天莫名其妙又找到了。或许,是个好预兆。”

我松开他的手,默默退到一边,顺手拿起他放在茶几上的图册,一页页地翻,第21页,是海边的夜晚,托着腮坐在渔船尾的女孩,她的眼睛,看不见明天。我合上图册,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呼啦啦掠过的时光,纷纷地远去了。

在迟尚进了试衣间的时候,我转身就推门跑了出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跑,我也不知道我能问童年一些什么。我知道她骗了我许多事情。谁骗了谁多一点,谁比谁更可怜,好像,都已经没有了意义。

但我还是飞快地在奔跑,好像不跑就会再次失去她一样,好像只有奔跑,才能赶上欺哄我们的时光,而眼泪在奔跑中一点一点地满溢,贴在脸上,在风里变得很凉。

可是,我还是没有来得及,童年的行李以及她已经不见。桌上放着一杯豆浆,压着一张A4纸。

“如果我不对你说,他拿着结婚证逃离,你一定不会让我去找他,不会让我留下。我没有结婚,我只是想找他。我看到他回到了他正常的生活里,原来丢失的东西是找不回来的。也是这样。我们都在试图找回来什么,可是,我们明明应该往前看的,对不对。”

“当时的我拿走户口簿,只是赌气,我知道你需要,所以我就拿走。我没有办法亲口告诉你。因为我知道原谅,没有这么容易。”

“我想回家去。那是真的。我要还回去的,也是真的。我去那所孤儿院工作。所以,不要再担心我。童谣你看,走失的,总会自己走回去。但是没有什么,能够回到原来。”

我把纸放回去,端起杯子,拉上窗帘。

我想,这样的时候,不适合思考,只适合看电影,隔绝阳光与时间,回放另一个人的一生,大笑或者大哭一场。

是90年代初的韩国电影,《遗失》,是那天陆凛塞给我的一张,关于地铁,失物招领,以及故意把伞落在地铁再等待它被送回来的女主角。她坚持不变的手机号、住址、工作,只是为了等他回来。她等到了,可是生活早已一往无前。

她说:“我曾经以为,遗失的东西,只要主人记得,就一定能够找回来。现在,我才知道,我们不是要找回什么,只是习惯了遗失。”

忽然有风吹开窗帘,桌上的A4纸被吹落到地面。

我想,我们都能够画一条路到明天去。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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