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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水能倒流时,人无再少年。[ 书友小说网 https://www.suuc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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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上的花

星星上的花

作  者:烟罗

类  别:都市

状  态:连载中

动  作:加入书架章节目录开始阅读

最后更新:2023-12-16 03:00:27

最新章节:第十一章 flwer医者

每个人这一生,在青春年少时,至少都会暗恋过一个人。你和那个人,或许只是坐船看花同行了一程,或许每日相见却不敢表露心意,所以这样的暗恋,最后总流落在青春寂静肆意的月光里。可能最后你都不知道,那个人,在某 星星上的花

《星星上的花》第十一章 flwer医者

我爱他隐忍沉默,我爱他心知所有;我怕他孤独远行,我陪他不知回头。

[楔子·黑与白]

“139号,封华,7号窗口,探视时间二十分钟!”

狱警洪亮的声音从扬声器里传出,或许是设备已经不新,伴随着电流的嗡嗡喳喳。

大厅里原本已经挤了不少人,隔着一层防弹玻璃,里里外外的人都尽量对着话筒用力而大声的交谈,这是每月一次的监狱探视时间,一直有家人记挂的那些人,无疑会多一些幸福感。

但是干净的囚衣上标着139号号牌的封华,却并不像其他犯人听到召唤时那样激动,他甚至没有加快自己的脚步,而是略有迟疑。

他进来第六年了,还有一年,他就可以恢复自由。

但这是六年来第一次有家人要见他。

作为经济犯,狱警们对他并不苛刻,何况家人打点一直丰盛,只是好奇问起为何从未有家人探视时,封华也总是垂头不语。

因此跟在他身后的狱警小张好奇的朝7号窗口外张望。

窗口外坐着的年轻男人,有着一张酷似年轻明星的脸,即使是在这铁灰色基调的严肃空间里,也是足够引人侧目的存在。

但更让人觉得特别的是他有一双很亮的眼睛,看人时似乎表情温和,但抬头间,那眼神但却有着难以回避的洞穿一切的犀利。

小张暗想,他倒是很适合做警察。

他终于想起第一眼时的隐隐熟悉感来自何方——那年轻男人的脸,和身边的囚犯老头封华有几分挂相。

封华在指定的位子坐下,他也注视着玻璃外的那个人,他的儿子封信。

他们竟然已经六年未见。

他猜想封信恨他,因为封寻。

最初的时候,他也恨自己,恨到觉得自己今日处境是罪有应得。

但是日子太长,活着的人太容易寂寞,渐渐的他已经想不起女儿的笑语和眼泪,那些感觉在渐渐远离,他现在只渴望回到自由的那方蓝天。

他注视着儿子,眼睛里慢慢浮出一些欣喜和激动,更多的是犹豫和怀疑。

封信也注视着父亲。

他握着话筒的手指尖在不争气的微微颤抖,他极力掩饰着这种失控,因为太过用力,指节握出异样的白。

不是单纯的恨,也不是简单的爱。

那个人看上去苍老了很多,头发已经显出花白,皱纹也刻进眼角,在貌似温和谦卑下的眼神,依然能捕捉到一线昔日的专横霸道。

就是这样的专横无情,害死了封寻。

想到封寻,他猛的闭了一下眼睛。

【要好好的活下去,像最健康的狮子,在阳光下散步,在森林里打盹,不害怕,不内疚,也不恐惧。】

整理封寻的遗物时,他翻到一本她爱读的外国小说,里面有一段这样的句子,她用红笔划了线,纤细的字体在边上写着:哥哥。

边上是个大大的笑脸。

他无视了她的愿望,一意孤行的以恨为剑,走进了阳光永不升起的黑暗之城里。

捱过心里几秒痛苦的痉挛,他慢慢的睁开眼睛,已经恢复平静。

封华把儿子反应都看在眼里,更増几分狐疑。

两人都拿着话筒,却迟迟没有发声。操心的小张在一边看表,很快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分钟,会见时间难得又紧迫,谁不是争先恐后的说,这里倒好,一直在大眼瞪小眼。

“爸。”终于还是封信打破了沉默。

“嗯,你长大了。”封华松下一口气。

“你老了。”封信不动声色。

“你妈的墓每年都去扫过吗?”这是封华最挂念的事。

“嗯。”

“奶奶呢?”

“嗯。”

都没提封寻,也没提爷爷,名为父子,彼此间却有着那么多不可触碰。

再次沉默。

探视时间只剩下最后三分钟,小张提醒。

“爸,我今天来,是有件事要告诉您。”仿佛下定了决心,封信慢慢的把话筒贴紧自己的脸。

“什么?”封华问。

“当年,你害死了阿寻后,我恨你,恨到想要杀了你。”封信轻声的,却一字一字,让每个音都清楚的传进封华的耳里。

他看着封华突然间扭曲的脸。

封华怒火翻涌。

即使是封寻出事后那些天,封信也从未这样大逆不道的直接攻击过父亲。

“但我更恨我自己,我竟然没有勇气杀了你,我甚至不敢像现在这样,大声的说出我有多恨你。”封信直视着父亲的眼睛,小张惊讶的看到,这个一直表面平静温和的年轻人,眼里毫不掩饰的涌现出那么多直接汹涌的情绪。

“所以,我做了一件事,我偷偷摸摸的找了一个女人结婚,那个女人家里很有权势,施了一点点压,就让您判了七年。虽然当时您确实有重大的税务问题和其他经济问题,我不多此一举,您可能也会判刑。但我那么不放心,怕您神通广大会安全脱罪。”

封华猛的站了起来,双目怒张,嘴里发出咯咯咯的可怕异响。

六年了,他一直以为是自己运气不好,当年无论怎样托关系,散家财,仍然被判了重刑。

然而,真相却在这里。

他的儿子!

他亲生的儿子!

“小畜生!你这个小畜生!我宰了你,等老子出来一定要宰了你!………”各种不堪入耳的脏话从封华的嘴里倾泻而出,他嘶吼着摔了话筒,状若疯狂的扑向玻璃,额角狠狠撞上的一刻,发出巨大骇人声响。

小张和另外一个狱警迅速把他制住,像制住一条突然失控的狗。

没想到多年来老实规矩的封华居然也有这样一面,果然所有的犯人都是定时炸弹。小张这样想着,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年轻人。

他看到那年轻人也已经怔怔的放下了话筒,所以,没有人听到他最后一句低语。

“阿寻,对不起。”

32、除却君身三重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手机的欢快铃声在客厅响起。

“喂!程安之!我的手机落在家里啦!我现在打车快到小区门口了,你给我送下来呀!”七春的大嗓门在电话里响起。

“遵命女王大人!我就下来啦。”我一边穿上外套,一边从沙发上拿起七春的火红外壳新款手机,顺便看了一下钟才八点半,昨晚一夜无梦,都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出的门。

我到小区门口的时候,看到七春正在出租车后座上向我张牙舞爪的挥手,她身边还坐着一个姑娘,戴着夸张的大流苏耳环涂着艳红的唇膏冲我笑,我感觉有些面熟,但一时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看着她们的车开成了赛车般呼啸而去,我不由想到最近我和她都各自早出晚归,竟然很少在一起谈心,连彦一回来的事都没来得及和她八卦,心里涌起了一阵淡淡的失落感。

反正已经出门了,我想了想,决定干脆去风安堂一趟。

去前没有给封信打电话,倒是在路边小店买了一枚纽扣电池。

风安堂的空气里永远弥漫着淡淡的草药清香,带着微苦的警醒,染在来来往往的人们的衣襟上,钻进毛孔里。

我很喜欢中药的还没有煎熬前的这种气息,封信的身上就有着这样清淡的味道,宁静悠远,古朴明慧。

我进去的时候看到小岑正在一间诊室的门口帮忙喊号,大厅里病人很多,正是最忙的时间。

封信周一到周六几乎是全天出诊,但是即使经常工作到下班后,仍然远远无法满足慕名前来的病患。

我准备偷偷看他一眼就走,免得耽误他工作,却意外的发现他的诊室门口今天并没有挂他的牌子,挂的是另一个名字:封柏南。

那是封老爷子的大名。

封老爷子现在已经很少坐诊,封信一向孝顺,如果不是有特别走不开的事,比如要去外地开会或出诊,他都不会让爷爷来替班。

我瞅个空子拉拉小岑,她正在和一个意欲插队的病人百般解释,一扭头看到我,圆圆的脸蛋顿时绽开了花。

我说:“人呢?”

她会意的朝诊室里努了一下嘴,依稀能看到封老爷子一头飘逸的银发。

“不知道!”她朝我喊了一嗓子:“好像说是去妹妹那了。”

这时我好像看到封老爷子抬了一下头,不知道是不是看见了我,我心虚的朝边上闪了闪,想了想,对小岑说:“我来帮你看着号,你去药柜那帮忙吧。”

我一边把着门按挂号次序核对病人的身份,一边饶有兴趣的观察着每个人的表情。

抱着孩子的愁苦父母,操着外地口音的面黄妇女,教授模样的老人,充满希望的年轻夫妻。这小小的诊室门口,仿佛是一个浓缩的世界,上演着各种心事,轮转着悲欢离合。

我想起自己得的那一次莫名的午后低烧,所有的仪器都无法检查出确切的病因,一次次的燃起希望却又跌回绝望,几乎在短短的一个月里,磨灭了人的所有意志与坚强。那种地狱般的经历,不是身临其境的人,大概永远也不能想象。

也就是那时,我辗转于无数病友间,在现代化的大医院里如游魂般飘荡,才知道,原来这看似人类已经上天入地的时代,依然有着那么多无法攻克的疾病,无法解释的症状。

在我的病始终无法确诊的那段时间里,我不断的被医生们推来推去,在各门诊间反复做着无意义的重复检查,那时我其实不怕死,我怕的是失去最后的希望。

只要有一个医生,愿意温柔的接待我,告诉我他还会努力,他不会放弃,我想那一定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而现在,这些满怀着希望而来的病人,在他们的眼里心里,封信,是不是就是那一线希望?

来到这里的人,很多都是被现代医学抛弃,宣告无解的病人,他们抱着对生命的最后一线挣扎找到这里。中医长久以来被质疑被边缘,却又总在人们生命的关键时刻,承担着那一线生死幻灭的责任。

我第一次重新审视起封信的职业。

他从来都不是平凡的人,所有的选择看似平静,对他来说,却都总有背后的惊心动魄。

依稀间,仿佛看到多年前那衣衫单薄的少年,以头抵地,寂然失声。

我眼眶发热。

大厅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喧闹。

排队的病人和家属都骚动起来,一个个伸着脖子朝外看。

然后就看到一个身形高大的中年男人,扶着一个消瘦干巴的老太太颤颤的走了进来,老妇人的手上紧紧攥着一卷东西,深红的布面和金黄的穗子,竟似一面锦旗。

男人扶着老太太小心的挪动。

刚到诊室门口,就见老太太双膝一软,直直的跪下了,同时形如鸡爪的手将锦旗抖开,浑浊的哭喊声带着浓重的外地口音响了起来。

周围的人都乱了,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我赶快伸手去搀老太太,没想到这老人看似瘦小,力气却不小,执意跪着,把锦旗高举过头,如同行古礼一般,双膝纹丝不动。

封老爷子也出来了,看老太太哭得伤心,一边矮身亲自去拉人,一边听那个中年男人翻译老太太的话。

原来老太太患有近十年的失眠症,失眠是常见病,但老太太症状之严重,令她几乎生不如死。十年来,她每天都要借助大量安眠药才能勉强睡个两三小时,而且有强烈的畏冷症状,连夏天都要盖棉被。

这样的病,不是绝症,但却如同附骨之蛆,一点点将人啃噬逼疯。

一次次求医,一次次绝望。

她老伴已逝,生无可恋,多次试图自杀,儿女不得不轮流陪守。

两个月前,在C城工作的儿子听同事谈到风安堂的封信,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将老太太接来一诊。

第一次问诊时,年轻的封信在老太太眼里,几乎没有任何信任可言。那么多名医都看不好的病,怎么可能在这样一个年轻人手里出现转机?

老太太原本就是爆脾气,当日见到封信后几乎当场大闹医馆,觉得儿子愚弄了自己,存心折磨她。

是封信的诚恳劝慰打动了老太太,他一次开出十二副药,让老太太一定试一试。

十二副药后,奇迹出现了,老太太的睡眠竟然真的有改变,虽然仍然要吃安眠药,但睡眠时间有明显増长。

之后老太太继续问诊过两次,一个月后,她几乎可以脱离药物入睡,畏冷症状也基本消失。

中年男人含着眼泪诉说着,我注意到周围的病患有些也偷偷的抹了眼泪。

也许病中的人,最能懂得病过的人的心情。

那些对别人来说仿佛路边新闻的经历,对身在其中的人,却是日日生不如死的绝望与疼痛啊。

老太太一直跪在地上哭喊着一句话。

边上有人听懂了,说她喊的是“封医生我不用死了”。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溜到封老爷子面前,捧着从小餐厅打来的饭菜很狗腿的叫爷爷。

顺便瞄了一眼墙上挂满的各种锦旗,各种“封医生”“封信医生”的字样,看得我心花怒放。

封老爷子刚刚用假牙啃完一块排骨,乐呵呵的瞅我:“小程丫头,刚才就看到你了。”

我说:“看您忙,我就一边呆着。”

老爷子嘿嘿嘿:“来找封信?”

我摇头:“来陪您下会儿棋。”

听说老爷子好中午来一局,只是段数太高,杀得医馆无敌手,所以没人陪他乐了,寂寞得很。

果然一听说来一局,封老爷子立刻双眼放光,排骨也不啃了,碗一推叫嚷起来。

我也匆忙扒了几口饭,把棋盘摆好。

看老爷子手痒难耐的样子,我趁机说:“封爷爷,您水平这么高,要是我侥幸赢了一局,您能不能奖我点啥?”

封老爷子双眼一眯。

我暗想自己是不是太现形了。

停了三秒,老爷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边笑边毫不客气的开局。

“丫头,你赢我一局,我就告诉你一件你想知道的封信的事!”

我大喜过望:“来了!”

一个半小时后。

我愁云惨雾,老爷子斗志昂扬。

原本想着从小被老爸当陪练多少有些基础,没想到老爷子酷辣狠厉,竟杀得我没一点儿胜算。

眼看到了下午的出诊时间,老爷子神采奕奕,毫无倦色,我丧志的告饶。

封老爷子各种意犹未尽,跟个小孩儿要糖果似的缠着我说晚上再去他家陪他来两局。

我佯做苦闷状摇头:“不来了,跟您下棋太绝望了。”

老爷子不甘心:“丫头我下次让着你点。”

我说不要。

看我意志坚决的收拾棋盘,老爷子小急起来。

眉毛胡子都抖了抖,他抓了我的一只手道:“封信今天到封寻那去了!”

我说我知道。

他挠挠头,看看门口已经在催促的病人们,下定决心般一拍大腿。

“晚上再陪我玩几局,赢不了我也送你一个事儿!”

我立时笑得阳光灿烂。

“那我在外面等着,五点陪您一起回去!”

转身出去时,听到老爷子在身后一声笑叹。

“小程丫头,你啊,看着傻,其实比谁都聪明。”

33、他全身是伤,但始终闪闪发光

这天晚上,我正在封家的大客厅里被封爷爷当肉票杀得哭爹喊妈之时,封信回来了。

外面已经打霜,他带着一身寒冷的气息,进得屋来,面上微微一怔。

我仰脸朝他笑,桌上的茶盏冒着热气袅袅,棋盘上的棋局已残。封信站在玄关处静静地看着我们,封老爷子却不管不顾孙子的到来,一个劲的催我快快快。

我胡乱落了一子,瞅到封信换上了拖鞋,把包和外套随手挂好,长腿一动漫步而至,眼睛里看出柔柔的笑意来。

没有寒睻和询问,我坐在沙发里,他随意的倚靠在沙发扶手上,静观两分钟,忽然伸手替我走了一步。

竟是一步绝子,在无望中喘出一口气来。

老爷子可不乐意了,我发现他很奇怪,别人都希望棋逢对手,但老爷子就是热爱百战百胜。

按理高手踩菜鸟实在是没什么乐趣的事,但他简直沉迷其中。

难怪没人愿意陪他玩儿。

在老爷子的怒斥里,封信面不改色的轻拍了一下我的头:“这局完了上来找我。”竟悠然回房了。

我像小叭狗一样给不满的老爷子顺毛。

踮着脚上楼的时候,心跳有点儿快。

如果世界上有一个人,无论你见过他多少次,但每一个下一次仍然如同初见般既羞涩又甜美,既紧张又期待,那么不用任何证明,你会知道那就是爱。

我轻轻推开封信的房门,他正坐在书桌前整理什么,回头看到我进来,扬了扬嘴角,招手示意我过来。

我走过去,突然看到他手上的一样东西,吓了一跳,刚想说的话做的事全抛在了脑后,脸烫得下意识转身就想溜。

他伸手一捞拉我回来。

像看着什么神奇的东西般,他翻来覆去饶有兴趣的摆弄着那只丑得要命的旧旧的恐龙。

那还是当年在学校时,不敢走进他只敢在远处偷偷张望的我,扔进他的礼物堆里的纪念物。

如果捏它的肚子,它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大叫。

但是上次我进他房间发现它时,它已经没电了。

封信一手圈着我,一手抓着那只恐龙。

我大气也不敢喘,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却见他突然扬起手,捏了一下那只恐龙的肚子。

惊天动地的怪异叫嚷瞬间响彻房间。

“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I love you!……”

我简直无地自容,眼里看到的,却全是封信促狭的笑意,仿佛是存心刻意捉弄我。

“什么时候偷偷给它换了电池?”他轻轻拉了一下我背后的一缕头发,像个调皮的小男孩。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似乎不再是那个即使微笑也让人感觉到冰冷和疏离的男子,独处的一言一行里,更多的寻出一点点生动与变化来。

我一瞬间看着他感觉目眩神迷。

我老老实实交待说:“下午跟封爷爷回来的时候。”

本来以为很久才会被他发现,没想到会这么快暴露。

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他笑,却不解释。

“换电池的时候,发现了这个。这是什么?”我老实的摊开手心,给他看那颗木色的扣子。

很普通的扣子,但总觉得有些熟悉。

他把扣子拿过来,似乎饶有兴趣的举过头顶,扣子中间的四个小孔透过一点点光,像调皮的精灵。

“是个扣子。”他清清淡淡的说。

我哦了一声,觉得他的回答和没回答一样。

“怕冷吗?”他突然问。

我怔一下,摇摇头。

“要不要陪我回学校去看看?”他有些不确定的问。

“这么晚,你不累吗?”等等下意识的回复在脱口的一瞬间被我敏捷的打回肚子里,我用力点头:“好!”

到了学校的时候已是晚上近十点,还有个别晚自习散后的高三学生在零星走出,一头银发的门卫大爷手拉铁门,随时准备闭上。

我赶快小跑过去,对门卫大爷笑眯眯:“老师!我是这所学校原来的学生,现在在外地工作,难得回来一趟,想来母校走走,回忆一下青春,您看来得晚了点,能不能通融一下让我进去个二十分钟?”

这词我在路上就已经盘算好,想着自己也算长得乖巧,多求几次应该能成。

不料门卫大爷脾气不小,话还没有听完,嗓门就大了起来。

“少跟我来这一套!我什么没见过,小情人买不起电影票还想玩浪漫,想跑到学校谈恋爱带坏学生?走走走!”

几个过路的学生立刻嘻笑起来,我的脸腾的红了。

正不知怎么办,身后突然传来温润清远的一声:“郭老师。”

刚刚锁好车的封信,从路灯的昏黄光晕里走出来,他的脚步不急不徐,我却看得心里直颤,仿佛他走的不是路,而是他多年前转弯的人生。

那年离校,他就此失踪,再不曾回来。

他的青春在这里戛然而止,仿佛一个劫。

他在门卫大爷面前站定,又轻轻叫了一声:“郭老师。”

门卫大爷仿佛从震惊中清醒,下意识的揉了一下眼睛。

“你………”被叫做郭老师的老人迟疑的发出一个音。

“你是封信!”

“我是封信。”

几乎是同时说出了答案,只是一人山雨欲来,一人尘埃落定。

他是封信,是人海里偶然一夕相遇,很难再从记忆里抹去的封信。

“我们那时给你打了无数个电话,我还去过你家上门拜访你爷爷,他说你不肯见我。”用力的摇晃着封信的肩膀长达一分钟,郭老师仍然无法平复情绪,声音百感交集,表达着事隔多年仍然又爱又恨的心情。

“对不起。”封信轻叹:“是我不懂事。”

“你不是不懂事,你是太懂事。”郭老师稍稍平复一点情绪,叹着气说:“你是我执教四十年,见过的最懂事的学生。你那么做,一定有你的理由,人生的事,不到最后,谁也说不上个对错。”

“嗯。”封信的语气里,似乎有一点点不易察觉的哽咽,他握住老人的手:“您身体好吗,退休后舍不得学生所以主动来看门吗?”

“嘿嘿,你啊一猜就中。”

两人叙着旧,我站在一边安静的听着看着。

我能感觉出封信极力压抑着的各种情绪,那么长的时间都不敢面对的人和事,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回头。

曾经看过一部很有名的影片,漂泊在海上的天才钢琴师,一生都走不下他的船。无数次站在出口,却最终迈不出那一步。

世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我知道封信有多勇敢,而我能做的,就是站在他的身旁。

因为认出了封信,郭老师毫无犹豫的给我们打开了大门。

我跟封信慢慢在校道上走着,每一步,时间都像残云般呼啸着倒退过我们的脚下,我们紧紧的牵着手,感觉到这无声的惊心的力量,一时间竟谁也没说话。

回忆太多,回忆太傻。

我指给他看,声音轻轻的:“那时候最盼望在课间操的时候,你和检查的人一起走过走廊。”

他仰头看一眼,微微笑道:“这个距离怎么看得清。”

当然看不清,根本看不清脸。

“你只要出现,一点点身影,我就知道那是你。”我认真的说。

“有那么好看吗?”他问。

沉浸在青涩回忆里的我一怔。

脸悄悄的烫了。

嘴上却要逞强,反正脸皮已经厚到不怕开水烫:“好看,就是好看!没人比你更好看!”

手里无声的紧了一紧,是他的温暖。

“不知道为什么,很喜欢你对我这么花痴的样子呢。”他停下脚步,眼睛亮亮的低头看我,但语气却是认真。

我架不住他的目光,索性一头钻进他的怀里,抱紧了他,不肯抬头。

他笑出声来,显得那么开心,像个孩子,回抱我的手臂温柔有力。

我心里暖暖的一颤,就算是在他那么美好的少年时代,我也没有听过他这样开心的笑声。

停了片刻,我从他怀里探出头来,看到他正看着不远处的礼堂。

我躲在他怀里抬头问他:“封信,你为什么会成为一个医生呢?”

我记得他曾经是在画画上极具天赋的少年,我一直记得那次我们集体作业在大礼堂画墙画,结果因为效果不好,不得不请他出手相助。他连夜修补,化腐朽为神奇。

但我也记得,他现在的房间里,几乎看不见一张画纸和一只画笔了。

他嗯了一声。

“我从小就知道,我会继承爷爷的衣钵,成为一个中医师。”

“为什么呢?因为被期望吗?”

“因为妈妈的死。”他答得平静,倒是我身体一僵。

像不小心触到的秘密机关。

不知道门后是喜是悲。

“妈妈死于急性胰腺炎,死亡率很高的病。已经进了重症监护室,下了病危通知。爸爸深爱妈妈,整个人都乱了,爷爷做主决定用自己开的中药方来救妈妈。”他轻轻呼出一口气,白色的气息在清冷的空气里消散。

“一天连喂十次中药,是个很猛烈的方子,爷爷以前在乡下行医曾经用这个方法救活过数人。但是对妈妈没用,两天后她还是死了。”

“妈妈死后医院把责任都推给爷爷,说是家属滥用药。爸爸也疯了,把一切都怪在爷爷身上。他们决裂就是那时候开始的。”

“所以你想努力做个能救活所有人的好医生吗?”自觉这句话有点天真,但我还是问了出来。

他果然轻轻揉了一下我的头。

“世界上哪里会有能有把握救活所有人的医生。”他说:“但是,只要有一线希望,也愿意百分之百付出努力的医生,才是病人最期待的吧。”

他一只手把我的手握住,另一只手搂着我的肩慢慢往前走。

“我觉得爸爸是错的,因为他这样的迁怒,这世上敢救人的好医生才越来越少。所以,我想继续爷爷的路。”

我没有再接话。

但我的心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震撼。

因为那场病,我见过太多因为没有把握,所以不断拒绝,掐灭病人最后一点希望的医生和医院。

妈妈的死,爸爸的恨,理应让封信更加明白,这条该出手时就出手的路,要承受多少误解,压力与艰难。

但他清楚的看到这所有,却义无反顾,从不回头。

这就是我爱的人,他全身是伤,但始终闪闪发光。

我不知该如何感谢这段命运的相遇,感谢封信,活得一如我的理想,就像我多年前初见他时,他美好清朗的模样。

我正在热血沸腾,突然感觉到封信外衣口袋里的手机震动。

他接听后面色变得严峻起来。

“我知道了。”他说。

他挂掉电话,抱歉的对我说:“我要去一下医馆。”

那时,是晚上十点过十五分。

星光稀少,但亮度很好。

仿佛人间宁静,四海温柔,不似有事将生。

34、我会让她为我穿上婚纱,执我之手,冠我之姓

“求求你,医生!给孩子开点药吧!”哭泣的中年妇人扑上来抱住封信的腿,嘶哑的声音瘆人又心碎。

地上一卷污脏的铺盖上,躺着一个看上去只有三四岁的小女孩,牙关紧咬,脸色白得不似活人。

穿着粗布旧棉袄的中年男人蹲在小女孩身边,粗大的布满伤痕的手指胡乱插进自己蓬乱的头发里,用力的揪抓着,无声的发出悲鸣。

这样的场景,不知道封信是不是见过很多次。

但对于第一次遇到的我来说,却是莫大的冲击。

我知这世间多疾苦,但亲眼亲身,仍是不一样的震撼。

“我劝了很久,他们说什么也不肯走。”值班的小松护士见到封信,大松了一口气,委屈的声辩道。

“外面冷,不如先把孩子抱进来吧。”我脱口道。

一回头,却看到小松明显着急和反对的目光,心里咯噔一下。

封信倒没有说什么,他只是沉默的看着那对农民工夫妻将生病的孩子抱进屋,眉宇间隐有忧色。

孩子的妈妈一直在哭,断断续续间听到“没有钱”“赶出来”等字句。

封信到底还是给那个因为白血病高烧不退的孩子开了药,药费也收得很少,虽然他也一再说明只能尽量减少孩子的痛苦,但孩子的父母仍然千恩万谢。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片苍茫的大海,海中有一个隐约的孤岛,有一个小孩子在岛上哭。

我努力的想看清那个孩子是谁,却怎么也无法靠近。

后来海浪高了起来,一波接一波像通天的墙一样将小岛淹没,我拼命的嘶喊着,想要救那个孩子,但却连前进一步的力量都没有。

醒来的时候,天已大亮,全身湿透。

醒来后不久就接了个陌生电话,竟然是彦景城。

虽然我后来并不太愿意见到他,但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一起吃个午餐。

上午画了一阵绘本,然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出门打车。

彦家在c城素有产业,听说彦一的爸爸就是在c城出差时遇见了他的妈妈朱雪莉。

但我并不知道他们家具体投资哪块,只知道生意做得很大。

彦景城定的地点是中心商业区的一处咖啡厅,旁边就是c城最有名的5A级写字楼,他们的投资公司就在那座楼里。

我在预约好的卡座坐下。

这个位置视野特别好,独居一隅,却又能从明亮的落地窗里看到全线街景。我暗想这大概是彦景城平时最喜欢的位子,倒是很符合他低调精致想事周全的风格。

服务生送来了菜单,我示意再等等。

过了没几分钟,就看到彦景城迈着不急不徐的步子从外面进来,我抬手一看,暗抽一口冷气。正是约好的时间,一分不差,此人堪称踩点专家。

他穿着一身三件套的银灰西装,仍然是一丝不苟的老派风格,让人觉得安全。咖啡厅里暖气很足,他却并没有急着脱去外套,而是在我面前站定,很绅士的伸出手来。

“你好,程小姐,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起身含笑回应,却在心里想起上一次见面,也是在咖啡厅里,那是我离开香港的前一天。

很利落的拿过菜单,彦景城开始点餐。

他并没有问我想吃什么,而是非常熟稔的点了这家咖啡厅的招牌品种,两份牛排套餐。

待服务生离开,他问我:“我没有点错吧?我记得程小姐很爱吃牛排,黑椒口味,八成熟,这家做得很好。”

我点了一下头,又摇了一下头。

想了一下还是说:“彦先生一直有很好的观察力,但我除了牛排以外,也喜爱很多其他食物。有机会请彦先生尝试一下C城特色菜。”

有很好的观察力,也有过人的自信心。

所以不甘心任何一次失败的判断。

这就是我对彦景城的印象。

他干笑了一下,气氛有点尴尬。

我问:“彦一还好吗?”

他微微眯了一下眼睛,干净的镜片后面有精光闪过。

“就像你看到的那样,他有好转,程小姐,这仍然要感谢你。”

“我没做什么。”我说。

“你知道的,他好转的意志力,来源于想回来找你。”他哈哈笑了起来,似乎很欣赏我的狼狈表情。

我深吸一口气。

“我不能成为他的药,彦先生,那是你们的幻觉和不负责任。”

“你能的,程小姐,只要你愿意。”彦景城带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非常温和,但此刻听起来却有点刺耳:“你可以选择陪着他,我们会很感谢你。”

我不禁笑了起来。

“彦先生,我记得同样的对话,我们已经有过一次了。”

“是的,程小姐,我仍然是那样的请求,如果能够继续一直陪伴彦一,彦家愿意给你你能想到的最好的生活。”

我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彦景城的脸。

这个男人真是固执又冥顽。

“算了。”我叹了口气,喃喃自语道。

彦景城却没有听清,下意识的把身体探近了一点。

“彦家不能让你做彦一的太太,但是没有身份你也可以生活得足够好。程小姐,这是你改变人生的机会,据我所知,你回来后的工作并不顺利,我觉得这个交易你不可太贪心。”

真是忍无可忍。

我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觉得这顿牛排肯定吃不下了。

“彦先生,我们还是不要再继续这个话题。”我说。

与此同时,另外两个声音响了起来。

“先生,您的牛排。”

“安之,小叔。”

端着牛排面露不安的年轻服务生。

像幽灵一样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脸色苍白的美丽少年。

我心里无缘无故被揪了一把似的悬了起来,我说:“彦一!”

“彦一,你怎么在这里?”彦景城似乎有些意外,示意彦一坐下。

彦一却没有立刻听从他的小叔。

今天他仍然穿着一件连帽衫,外面罩了一件黑色的羽绒衣,看上去精神还不错。

大概是因为外面冷的原因,他又疾跑进来,嘴唇有着异样的嫣红,并且微微喘气。

咖啡厅里不少客人都投来目光。

彦景城似乎有些不高兴,站起身来,挥手示意服务生先退下。

彦一却一把拉住我的手,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波动,我甚至能感觉他出他的手指在微微发抖。

“我知道你找她说什么,小叔,我说过了,我不会要她没有身份的陪着我,我不会要。”他抓紧我的手,指甲有些神经质的掐进我的皮肤,脸却是对着彦景城。

我意识到彦一有些异常的激动,刚想给彦景城一个眼色,却见到彦景城一向波澜不惊的脸,也起了些少见的情绪起伏。

“彦一,不要闹了。”语气里明白的透出几分长辈意味的威吓来。

不是平常的彦一,也不是平常的彦景城。

彦一忽而冷笑。

他认真的看我一眼,又扭过头。

“我会做到的,小叔。我会要她为我穿上婚纱,执我之手,冠我之姓。”

这句话,他说得有些慢,声音也很低,悠悠的,但听在我耳朵里,却无异于一记惊雷。

击得我心脏都钝痛起来。

彦一,我受不起。

我有些慌乱的想挣脱彦一的手,他却死也不放。

那边彦景城却显然已经生怒,他用更大的冷笑声回击了彦一:“彦一,身为彦家的人,你的天真让我觉得可笑。”

“小叔,你为什么不相信我能做到。”彦一说:“是因为你当年没有为朱雪莉做到吗?”

在彦一轻描淡写的说出那句话以前,彦景城只能算是薄怒,他一向理智克制,精于计算,表面温和,对彦一的呵护更是胜过生父。

所以,当我看到宛若慢镜头般的一幕,彦景城情绪失控的一掌挥向彦一时,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几疑自己做梦。

惊人的声响后,彦一雪白的脸上,瞬间溢出一片惊心的血红。

但那样重的掌掴,他竟然只微微摇晃了几下,旋即站稳,抓着我的手半分也没有松开。

我已经被这变故吓呆。

眼睛里所能看到的,只有彦景城和彦一的目光,在空中相撞。

像无数冰淬的利箭 ,从宇宙空茫的黑洞里飞散而来,每个人都无处躲避,冷气森然。

后记

在那么长那么长的日子里,我一度以为,你的记忆里,早已没有了我的一星半点痕迹。

而我的故事与风景,却满满的全是你。

我清楚的知道,我的一生,不会再遇见那样的一次爱恋,在九月的桂花香气与繁盛阳光里,我的每一次呼吸,都仿佛因你。

每一个人一生只有一次机会彻底燃烧。

而我遇见你。

我在梦里无数次的走回那条长长的校道,古树依然静谧,女生们犹豫着是用手中的零用钱换得一本心动的漫画书还是美丽的冰淇淋,而男生们脚下带着足球,嬉笑声爽朗。

许多年少的心事在晨风里干净如蝴蝶翩飞,羞怯慌张无法言说。

你从小湖边漫步而来,白衣的少年仿佛带着树叶的香气,而小湖边垂柳依依。

你干净柔软的发挡住眉间的俊逸,远远看去表情温柔而宁静。

我看着很多人和你打招呼,我抱着课本在树后或墙角偷偷的张望,手心里全是汗水。我多么希望我也可以大方的走上前叫你的名字,而你微笑的时候,会看到我。

却又怕被你看到这小小的心事,会羞愧得无处可逃。

阳光那么清透,时光那么美好,我一次次在异乡的星夜里回忆着那样的心跳睡着。

你是仲夏之梦。

你是九月繁花。

你是我心甘情愿的沉沦。

你是我一生一次的勇敢与倔强。

所以我走了那么远的路,看了那么多云。

还是只想和你在一起。

七春说,她不能理解我怎可以做到这般地步。

在毫无希望的情况下,在茫茫人海,在春夏秋冬,像个疯子一样固执的想与一个幻梦重遇。

其实我真的没有那么伟大,我其实是懦弱,你住在我的回忆里,住在我的心跳里,我根本不知道如何放弃你,更怕放弃以后,就从此失去爱的能力。

爱过的人,是不是都有过那样的心情?

你看天空,天空晴朗干净,云朵有时会像城堡,有时会像飞机;

你看雨滴,雨打石板地的声音像竖琴一样动听,星星拉起了幕帘,躲起来不出声息;

你看那街上行走的人群,有的亲密相爱,有的白发执手,有的微笑沉思,而孩子们总是无忧无虑;

你看那果树的果实娇艳沉甸,田野或金黄或吐翠,哪怕是夏日午后空气潮湿沉闷,你也会欣喜的发现暴雨前的空气里有一只红色蜻蜓。

在爱着的时候,整个星球闪闪发光,温柔漂亮。

这就是你给我的珍贵礼物。

从你出现的那一日起,我就因了爱你,每一次笑容,每一滴眼泪,都有温柔,牵挂和欣喜。

再后来,我找到了你。

再后来,你也爱上了我。

一切都如想象。

分毫不差。

你可能不知道,重新见到你的那一刻,我偷偷的,偷偷的,在心底,重重松下一口气。

封信,谢谢你及时赶到。

就算世界上再无童话,但是,有你成全了我一生最美的梦。

我爱你。

也许每一个人都会希望,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个这样的人,她牵你的手,和你撒娇,为你鼓掌,也为你拭泪。

就算整个世界对你崩落,她也毫无疑义的站在你这一边。

你回头,她总在。

但我曾经以为,那样的奢望,只会在天真的童年出现。

我遇见了你,你一直觉得自己不够美好,充满惊慌与卑微,但是,你即使那样害怕,却守在我的身后,不曾后退。

人们总是崇拜英雄,惊喜于他们随时随地的光芒,但是最真实的事情永远是我们都会恐惧都会失败,有时受尽打击,有时无能为力。

你说我是英雄,其实我不敢告诉你,如果不是你,你傻傻的倔强的站在那里,我一回头就能看见你,那么,或许,我早就做了命运的逃兵。

我其实拙于言辞,并不曾说过,你很好,你简单的光让我目眩。

我想,也许在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某个时候,你已经偷偷摸摸跑进了我的心里。

我们的故事早已开始。

但是我迟到了。

对不起,以后我会加油。

很多人看《小王子》,都记住了那只等爱的狐狸。

“麦田和我没有任何关联,真令人沮丧。不过,你有金黄色的头发。想想看,如果你驯服了我,那该有多好啊!小麦也是金黄色的,那会使我想起你。我会喜欢听麦田里的风声……”

狐狸这样说。

很多时候,我们的人生都会像狐狸一样,真诚的等待着一个爱他的人,希望把自己交付,被驯养,被依赖。

我们用了很长很长的时间等待和寻找,然后用了很短很短的瞬间心动和喜欢,却更多的用了余下的光阴去怀念和感伤。

终究面对的是麦田的颜色而不是小王子的笑语,谁说狐狸没有感伤。

只是你来过,终究世界不一样。

而更让我吃惊的,其实是关于那朵被留在了小小星球上的玫瑰花。

故事里的玫瑰花是这样的。

她用了很多心思打扮自己,把每一片花瓣弄得整洁美丽,然后在一个早晨悄然开放,可是她却打着呵欠故意说:“哎呀我还没睡醒呢,我的花瓣还乱糟糟的……”

她如愿得到了小王子的惊赞:“你多美啊。”

之后的日子里,她用她的方式娇滴滴的折磨着这个喜欢着她照顾着她的小人儿。

“给我来点水吧。”

“我可是不能吹风的,我需要屏风。”

“我可是有四根刺的,连老虎爪子都不怕呢。”

她虚荣着,骄傲着,做作着。

她有时会夸张到说了谎,被发现了就用装病来让他内疚。

最终小王子离开了她。

而在长远的旅行途中,最让人感动的是,小王子渐渐明白了玫瑰曾经的矫情,都是因为爱。

“我们不应该根据一个人的语言,而应该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她的心。她那些可笑的伎俩背后,是对我的柔情。”

她用她的方式想展示自己,留住他,让他爱她,因为她已经爱上了他。

但他们都太年轻,她用了可笑的方法,而他却又看不懂她的方法。

所以最后小王子回去了,即使对于回去的路毫无把握。

他终于还是选择了回去,哪怕可能他再也找不到她。

小王子与玫瑰花之所以让我震动,是因为让我感觉到如此现实。

很多时候王子和公主终于相遇,但故事其实刚刚开始。

即使是用力爱着对方,也可能无法让对方接收到正确的暖意,比起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更多的结局是流着泪带着伤放手。

我们都是生而为个体的人,我们从来不可能对另一个生命的想法洞若观火。

我们会凭借自己的想象和经验去判断对方的举动,这种判断偶尔幸运会是对的,但多数时候可能为错。

就像小王子,在爱着的时候,他看到的是玫瑰的矫情与谎言,而离开后,才想起她的香气温柔的覆盖了他的整个星球。

所以,在《星星上的花》这个故事里,很多人问,为什么是程安之得到了封信的爱?

我在这个故事里,其实是假设了一种理想化的可能,那就是“信任”。

程安之对封信的信任,几乎是信仰一般的坚持着。

谁能八年不得消息的情况下,依然毫不动摇的相信他依然美好?

谁能在知道他已婚并离婚还有过孩子的情况下,从未有过一句质问和猜疑?

谁能说出“只要是你,随时随地,我都会如约而至,赌上一生运气”?

故事里的程安之就能。

所以只有她能够打动完美的封信。

我承认我设定的人物,其实多少都有着一些偏执。

比如格外完美,或者格外痴情。

所以常有人问我,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其实是有的,做到这一步,又恰好被正确接收,那是很少的几率。

但有就是希望。

我想,狐狸可能是一种更温暖更理想的存在,而俗世中的更多人,其实只是那朵星球上的玫瑰花。

肤浅而真诚的爱着。

但坚持,大概是我们在找到正确方法表达爱之前,唯一能做对的事情了。

所以这个故事叫《星星上的花》,就是想表达即使有诸多世人眼里的不完美,但在爱你的人心里,你始终是唯一的一朵花。

如果这是你的爱情信仰,那你的爱情终得圆满的机会,大概也就加大了。

写这个故事的过程里,我的生活又发生了不少变化。

首先是从原来工作了十年的公司辞职,和一大群朋友一起跌跌撞撞的顺着生活的急流成立了新的公司,向未知的新路出发。

接着曾在出版《小情书》这本合集时,在后记里提到过的,那一场可怕的病,竟然在这本书交稿前再次复发。

而且在我带病整理完所有文稿和大纲后,发现这个故事几乎不可能用一本书的篇幅讲完,之前教过那么多人写长篇小说,结果自己还是失控了。

不过这一切困难变化都无法阻挡大家对这个故事的期待,一直陪伴着的小伙伴们的鼓励,网络上惊人的搜索率,论坛和微博里长久不息的期待,业界认识和不认识的很多前辈亲自联系推动这个项目的进展,疯狂喜爱它喜爱封信和安之的人们给了我巨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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