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水能倒流时,人无再少年。[ 书友小说网 https://www.suucn.com]

修德须忘功名,读书定要深心
【菜根谭语录】学者要收拾精神并归一路。如修德而留意于事功名誉,必无实诣;读书而寄于兴于吟咏风雅,定不深心。
【释义】求取学问一定要排除杂念集中精神专心致志从事研究。如果在修养品德时,只想着如何去获取功名利禄,那就一定不会有真正的造诣;如果读书不重视学术上的探讨,只是在吟咏诗词上下功夫,那定会显得很浮浅而没有什么心得。
从事学术研究本来就没捷径可寻,所谓“读书之乐无巧门,不在聪明只在勤”,也就是有一分耕耘才能有一分收获,课堂上所得到的只不过是求学的概要,要想有高深造诣全靠自己下苦功,“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就说明此中道理。然而很多读书人,只知道吟风弄月讲求风雅而不务实学,这种人永远不可能求到真才实学,只能学到一点极肤浅的皮毛。正因为,我们求学必须下真功夫求真学问,绝对不可像一般好高鹜远的青年,为了赶时髦就浪费金钱时间去实习一些“时髦而不实用”的东西,这对自己的学业事业都是不会有帮助的。
大书家刘炳森先生,那温厚、诚恳、谦和、风雅的可贵品格给人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他曾在总结自己的人生观和艺术观时,有过精辟论述。作为书画家,为人为艺皆应坚守一个“淡”字。他说书画之“淡”,云烟飘渺画面才有意趣;人事亦然,凡事看淡些,少想些,淡然处之,就可以省却许多无谓的烦恼,生活就会显得更充实、更美好。
于是,他一颗清远澹泊的心性,追慕了东汉严光子陵之遗风,在僻静的乡野营建了自己的隐居之所。他时常亲自驾车从喧嚣的都市来到他居隐的幽清乡村,以躲避外界的打扰和没完没了的应酬,好有时间写写字、作作画、读读书,完全将心身投入到自己的艺术天地里;或许他是要让田野云林的淳朴和清新的空气时常涤化自己的心性,以坚守住自己心中那一方安静、幽雅的圣洁之地不受世俗的浸染吧。
了解炳森先生的人都知道,他过去生活非常清苦,四岁那年,父亲就不幸早逝,靠母亲采棉种豆苦度光阴。但是,生活的苦难并没有压倒少年炳森,相反地成了他意志和毅力的试金石。
贫寒的家境使他很早就知理明事。他少年时代就已喜爱书法并开始刻苦学书,“对古人遗存的书法菁华手摹心追,倾注了全部的爱恋”,“每天清晨闻鸡起舞站于案前,悬腕临帖;夜晚则一灯莹然,攻读诗文书论”。
当年他在下放干校劳动偷临《草字汇》时,曾作过一首打油诗:“蚊帐利偷读,熄灯写肚皮。庶乎三百草,梦里复依稀”。生动地描绘了他在书法艺术道路上刻苦探求、不断进取的精神。他酷爱书法,数十年如一日,就连做梦都在临帖练字。
《金壶记》记载了三国时钟繇的一则逸闻,说他习书竟然到了晚上睡觉也以指画被,几乎使被褥划穿的境地。对书法的痴迷竟而至此,终于使他成为了杰出书法家和楷书鼻祖。
炳森先生对书法的执著和痴迷不逊前贤,所以在书法艺术上取得了今天这样辉煌的成就。其书艺向以隶、楷著称,兼长行、草。书风凝厚稳健而又俊逸潇洒。特别是他的隶书,运笔雄健流畅,结体严谨优雅,仪态雍容洒脱,在深厚传统功力的基础上,参以现代的审美意识,并充分吸纳姊妹艺术的韵律和情趣,兼容并蓄,使自己的个性得到张扬,加上广博的文学素养,形成了鲜明的个人风格。无怪乎著名书法教育家欧阳中石先生曾中肯地称许道:“炳森的隶书,规矩俨然,而 清灵飞动;既有古源宗法,又有灵犀独慧。”
其书艺之所以为世人所重,还因为他注重书法的民族性,符合民族欣赏习惯,并有他自己所倡导的一种“精神焕发”的书风,能给人以奋进的力量。
而他强调的“书德”,则为其书法艺术注入了走向大众、传承久远的灵魂。他曾说过,书家要增强品德修养,认为“艺术之道,德行为先”。作为中国当代书坛的领导者,他确实是一个嘉言懿行,有着表率风范的书法家。我经常能听到他率先垂范,建桥助教,造福桑梓的许多懿行。
炳森先生尊敬长辈先师的懿德亦为人们所称道。在他的书房里,醒目地悬挂着一帧照片,既非他自己,也不是他亲近的家人,而是笑容可鞠的启功先生。他常对来拜访他的人动情地说:“启先生为人正直、忠厚、学识渊博,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和典范”。
对他的恩师,更是怀有深深的崇仰之情,曾毅然拿出五十万元巨资,设立了由已故恩师何二水先生名字命名的“何二水教育奖励基金”。
据说,在回乡办展览时,他无意中得知小学时的老师身患癌症,而又家境困难住不起医院,就马上前往探望,并毫不迟凝地伸出了善良而热情的双手,为老师承担了全部的医疗费用。他深情地说:“父母给了我肉体,老师给了我灵魂,为老师尽点力是应该的。”真切的肺腑之言使老人激动得泪流满面。第二天一早,当他驱车去接老师进医院时,全村老少都自发地出来为他们送行。
作为当代的一位书法大家,他不但没有给人以朱门深宅,高不可攀的矫情,而却总是那么谦和风雅,处处体现出作为一个艺术家的人文关怀。他的高尚情操,无私而博大的情怀,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仰和学习吗!
东汉书家蔡邕说:“书者,散也,欲追悼,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人的情感、作者的心境与书法作品的实际效果和风格面貌密切相关,笔随“情”移,然后体现一种气韵以及人的精神面貌。颜真卿一身浩然正气,他的《祭侄稿》在一种极度悲愤的情调下挥成,因而自有沉郁悲壮的震撼力;毛泽东主席雄才大略,胸怀宽广。其诗词手稿或是题词,也就无不体现出气势磅礴、宏阔豪迈、纵情洒脱的艺术风格,表现出强大的震撼力和感召力。
也许,正是因为炳森先生崇尚“艺术之道,德行为先”,始终对生活抱着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其书法才那么的舒放有度,瑰丽神秀吧。正如祝允明所说“情之喜怒哀乐各有分数:喜则气和而字舒……乐则气平而字丽”;也或正是因为炳森先生对乡亲、对民族、对国家、对社会抱有真切的情感,所以他的书法作品才那么凝厚稳健而又清灵飞动地折射着一种闪光的精神,给人以奋进的力量吧。
是的,炳森先生之所以深得人们嘉许,其书法艺术更为海内外所推崇,正是因为他出于寒微而不改其志,孤心苦旨,孜孜以求,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和心血都献给了中华民族传统的书画艺术,为弘扬和推动祖国的先进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卓然名流大家而却谦和诚恳,嘉言懿行,十分注重人文关怀,更折射出了一个艺术家高尚的人格魅力。
古人有诗云:“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是真名士自风流。
人心本有一部真文章
【菜根谭语录】人心有一部真文章,都被残篇断简封锢了;有一部真鼓吹,都被妖歌艳舞淹没了。学者须扫除外物,直觅本来,才有个真受用。
【释义】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部真正美妙的好文章,可惜都被残缺不全的杂乱文章所封闭;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首旋律美妙的好乐曲,可惜都被那些妖冶的歌声艳舞的舞蹈所掩盖。做学问的人一定要排除外界的幼惑,直接去寻求人心中最自然的本性,才能求得真正享用不尽的真学问。
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这意思也就是说,一个人如果只知道读而不肯用脑筋去思考,就会觉得所学的道理都模模糊糊,假如只知道用脑筋去思考而不肯去读书,却也是很危险的事,可见学习与思考必须两相兼顾,因为不读书不识字而能悟出真理的,自古以来只有禅学大师六祖慧能一人而已,所以孟子才提醒世人说,“尽信书不知无书”,也就是读书必须用智慧来分辨书中道理的是非。由此可见,人间真理无待他求,要直接向自己心灵深处寻找,因为自己内心一定有一个属于本然之性的真理,这种真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良知。
在社会洪荒巨流之中,人是多么卑微渺小。为求生存,只得练就一身功夫无艺,否则命不保夕,更谈不上享受人生了。
初出社会的青年学子,满怀壮志,以为凭努力可以打拼天下,哪知天下不是理想中的桃源,只是险恶的江湖。
朋友说,人处社会,要么改变自己适应社会,完全融入社会,因势得利,如鱼在水;要么想法改变社会,改天换地,光复理想。
“两权相害取其轻”,人尽皆知,适应社会与改造社会之间,前者必然容易简单,成功几率大,风险小;而后者好比逆水行舟,风涛浪急,危机重重,又势单力薄,以少衡众,胜算渺茫,大抵成为牺牲品或祭祀品。
绝大多数选择了适应社会,遵循游戏规则,愿赌服输,冒险也要去押注,运气、机缘、才识……用尽全身力气去争一杯残羹。先要活下去,即使遭人白眼,受尽凌辱,为人摆布,也必须忍气吞声、低声下气、讨好卖乖;挨了打要感谢,感谢给你机会受教训、长见识,学习江湖上闯荡的各种本领技巧。一切了熟于心,方可适时应用,巧妙周旋,伺机发动,以争长短,谋个身份地位,捞点金钱财粮,过荣华富贵的日子。
除极少数狂徒敢于逆天而行、即使不得善终也心甘情愿外,还有一部分人有点偏执,活在理想化的自我世界里,清高、自以为是、受不得委屈,不肯降低做人的标准,于是在社会中显得不伦不类,高不成低不就,无所适从。为了一点所谓的尊严,没有价值的善良,被人利用的正直,苦苦挣扎,竭力维护,既不能彻底放弃自我投入新生,又不愿纯粹一意孤行与世为敌,只好活在没有尽头的痛苦里,到不了理想王国,得不到现实好处。
生存的法则,是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所谓适,不问对错,不分是非,只看结果。无论你归于哪一类,能够活下去,且活得好,你就是获胜者。现实就这么残酷,摆一个绝对美丽的POSE,只是为了更痛快地置之死地而后生。
但无论如何,都要守住做人的底线,守住人心那部真文章。只有如此,人生的城堡,无论遇到多强大的敌人进攻,也不会沦陷。
心中保有一方净土
【菜根谭语录】心地干净,方可读书学古。不然,见一善行,窃以济私,闻一善言,假以覆短,是又藉寇兵而济盗粮矣。
【释义】心中有一方净土,能够做到纯洁无瑕的人,才能够研读诗书学习圣贤的美德。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看见一个好的行为就偷偷地用来满足自己的私欲,听到一句好话就藉以来掩盖自己的缺点,这种行为便成了向敌人资助武器而向盗贼赠送粮食了。
一个心地纯洁品德高尚的人有了学问,可以用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对社会人群甚至整个人类有所贡献。反之,一个心术不正的人有了学问,好比如虎添翼,他会利用学问去做各种危害人群的事,例如现代人所说的“经济犯罪”和“智慧犯罪”等等,就都是这种心术不正之人的具体表现。因为这些小人以自己所修的学问作为武器,在社会上无恶不作,有的以伪君子的姿态好话说尽坏事做绝,有的甚至为了一私利而做出祸国殃民的勾当,因此西谚才有所谓“偷一块面包进监狱,偷一条铁路进国会”的愤激之言,因为能偷一条铁路的人自然都是属于有点学问的智慧犯罪和经济犯罪。
时下,有的人总爱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句俗话挂在嘴边,似乎是说,大环境就这样,谁也超脱不了。
诚然,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立身处世,难免被各种诱惑所包围。要想永葆本色,较之以往的确更难,但并非不可为。关键在于能否自觉做到“心中有一方净土,脚下不出现闪失”,谨慎走好人生中的每一步。
有的人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挂在嘴边,要么是为自己“湿鞋”寻找借口,以求解脱;要么是蛊惑他人消除“湿鞋”的顾虑,以便同流合污。难怪有的人作奸犯科东窗事发后仍振振有词、不以为然了。看来,在新形势下,对这句俗话所涵盖的社会现象和大众心理,应该作一番理性的辨析,防止其消极的一面污染社会空气,腐蚀灵魂。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从纯客观自然的角度来看,有它的道理。但若将其视为立身处世的经验和规律,则片面夸大了客观环境对人的影响,抹杀了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主观能动性。应该承认,“常在河边走”,的确易“湿鞋” ,但并非非“湿”不可。只要时刻告诫自己保持警觉,采取切实的防范措施,就可以避免“湿鞋”。即使偶尔不小心“湿鞋”了,倘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吸取教训,也算“亡羊补牢,犹未为晚”。怕就怕“常在河边走”而又把“湿鞋”根本不当一回事儿。有人用“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为自己开脱应负之责,有人认为偶尔“湿鞋”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人“湿鞋”之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竟然当作一种本事四处炫耀,这就尤其可悲复可怕了。
看来,关键在于对待“湿鞋”的态度,一个人有正确的是非、美丑、荣辱观念,能做到心不贪、手不伸、嘴不馋、利不沾、色不迷,即使“常在河边走”,也能“不湿鞋”。
记得这样一段话:“也许我们在琐碎的生活中不可能时时处处做到崇高,但至少要为她留下一方净土,播下一颗种子,在条件成熟时,让她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达尔文生物进化论中,适者生存的基本含意是适应者生存,不适应者被淘汰。这种由于相互影响、竞争而导致的结果,在人类社会不是没有,而是广泛存在。因为人类社会是永远向高层次发展的,人与人之间除了协作以外,竞争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前社会,竞争广泛存在,同一种竞争下,适者生存。
学校也是一样,学习、各方面表现好的同学应拿到奖励,成绩不在全班倒数之列,表明竞争没有失败,至于其他人“意思”老师却是创造了另外一种环境。当客观上无法改变这种环境时,我们主观上又不能适应,则不适应者被淘汰(但在有些环境下被淘汰不见得是坏事。)
在这里,我们强调权衡主次,即分清不同的时候,什么是主,什么是次。大学生也要走出校园,适应社会。常听到老师、家长,已经毕业的师兄告诉我们社会是复杂的,我们也很想永久保留心中的那片净土,但有些情况却不容我们无视。举一个在校园里,却具有社会性的例子:假如你就要毕业,并且具有找到好工作的资格,而控制各种信息、指标的毕业分配办公室的老师又被其他资格不及你的同学“意思”过了,你应该得到的便可能得不到,面对一生的大事,你又该如何?
“我本善良”是初衷,但当前,高校的教育体制正在改革之中,考试未必像我们理想中那么科学,仍牵涉较多的人为因素。而适者生存也没有错,那么我们说要把握一个度,即无论何时我们也不应该丢弃最基本的正直原则。
在尔虞我诈,错综复杂的残酷社会中,一个在社会圈边缘盘旋的人,往往会迷失了方向,但人要坚持走的人间正路,不论社会如何邪恶、黑暗,也不论人生的路行进是如何艰难,永远都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保留心中那片圣洁的净土,生活是残酷的,命运是坎坷的,但是永远有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是多么幸福的事,那是无悔的……
人,无论处在什么情况下;人,即使周围的事物如何变化;保持纯净的心将是幸福而神圣的,活出本质,活的善良,让人生有意义,这样的过程,虽然在诺大的宇宙中是如此渺小,但是我的心是容得下宇宙,容得下万物的,这样的一颗心无论里面存在的是什么,都可以无私的保留,因为这样的心,善良的灵魂是无止境的宽阔。
荆棘鸟用生命守护了属于她的美丽,用血浇灌了即将绽开的花,她的心灵是纯净的,是美丽灿烂的,最后的一刻,它唱出了人生的第一首歌。无私,让她在血泪中体会到了幸福;圣洁,让她的花朵绽放,让了解她的人都体会到温暖的阳光,虽然是含着泪……
地球这个存放无数灵魂的世界,宇宙这个存放无数如地球一样的星体的空间,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人心可以驾驭这一切,虽然宇宙大的无法想像;生命可以在萌芽时感受到快乐,但也可以在最后的瞬间体会到幸福,这些虽然常常被人们忽略;心可以因为瞬间的感悟找到了前行路标,也可以永远迷茫,心可以是纯净无私,也可以是残酷无情,也许这些仅仅每个人喜欢的生活方式……
但是,生命是可贵的,宇宙是存在于灵魂深处的,而心是可以存放宇宙,把握生命无限大,也无垠的!拥有一个质朴的灵魂,保存一颗纯净的心,无论人生是多么不公平,只要想到生命是圣洁的,那么人生的分分秒秒都是幸福快乐的!
学以致用才是根本
【菜根谭语录】读书不见圣贤,如铅椠佣;居官不爱子民,如衣冠盗。讲学不尚躬行,为口头禅;立业不思重德,为眼前花。
【释义】读书不去研究古圣先贤的思想精义,只能成为一个写字匠;作官如果不爱护人民,只知受禄,就如一个穿着官服的强盗。只知研究学问却不注重身体力行,那就像一个不懂佛理只会念经的和尚;事业成功后却不想为后人积一些阴德,那就像一朵艳丽却很快凋谢的昙花。
菜根谭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一个终极道理,那就是读书做学问一定要能够学以致用,这个观点与孔子的观点也是不谋而合的。在论语中,孔子就曾经讲过这样一段话:“熟读了《诗经》三百篇,叫他去处理政务,却行不通;派他去出使外国,却不能独立应对;读得虽多,又有什么用处呢?”这段话说出一个道理,学必须致用,如果学得再多,却不管用的话,读了也是白读。而真正的有学问的人,都是能够将理论与实际相联系,学习致用的人。陆陇其即是一例。
陆陇其是清初讲授程、朱理学和王阳明心学的有名的学者,曾经当过知县、御史一类的小官。他像其他理学家一样认为天下万事万物之中都包含着同样的“理”,现实中的人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没有领悟到其中的“理”,人们只要懂得了这些“理”,就能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规矩,遵守国家的法制。陆陇其不仅善于讲学,还善于将他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中,因此,他无论是行政还是断案都有一个特点,就是除了按法律办事以外,还十分重视道德教化。所以,他无论是履行公务,还是审讯犯人,总要深入浅出地讲一些道理,帮助人们发现自己的良知。
在催交赋税的问题上,陆陇其表现得很典型。催交赋税是朝廷赋予各级官员的一项极其重要的政务,也是一项很不容易完成的任务,每年都有乡民拖欠赋税,并因此发生人命案。一般的县令在催交赋税时,总是指挥大批衙役下乡督促,用武力相胁迫,稍有缓慢,要么罚粮罚款,要么实行体罚,往往搞得官民对立,怨声载道,稍有不慎,还会激起民变。
陆陇其却能十分平稳地处理这件事。他在当嘉定县令时,每当将要缴粮纳赋的时候,他事先通常把乡亲父老召集起来,不是下达缴纳赋税的命令,而是对大家讲一番按时纳赋的道理。他说:“向大家征缴钱粮,全是朝廷的国课,不是县官的私蓄。如果大家能急朝廷之所急,按时上缴钱粮,不仅自己心安理得,不用担心,而且给官员减去了很多麻烦,这样,官员就有更多的工夫为民办事。我与大家没有任何私怨,不想为收钱粮而责罚任何人。更何况你们一旦受到杖责,不仅要花许多钱,还要落个欠粮受责的名声。倒不如及早缴齐粮款,我们大家都相安无事。”乡民听了这一番话,觉得很有道理,因此去除了心理障碍,乐于接受。所以陆陇其在任时,几乎没有发生过欠粮受责的事。
对于囚禁在监狱中的犯人,他也并不是简单地依法办事,而是好言相劝,进行开导。他曾经写过一篇《劝盗文》,派人给犯人们反复宣讲。文章的大意是:“人的本性原本都是善的,你们这些犯了罪的人也都一样,没有人例外。只是由于阴差阳错,一念之差,才导致了不安分守己,作出犯法的事来,关在这里接受惩罚。所以发生这样的情况,都是由于人心中的杂念蒙蔽了善性造成的。然而人心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你们能够反思往日的不是,真心悔过,去掉心中的杂念,就能重新做好人,依旧可以成家立业。”读到这里,在场的犯人们都感动地哭了起来。因此,教化的效果很好,罪犯也逐渐地减少了。
陆陇其不仅善于言传,还善于身教。陆陇其在担任灵寿县知县的时候,更注意对乡民进行言传身教的教化,效果很好。有一天,一位老妇人来到县衙控告她自己的儿子,指控儿子忤逆家长。父母告儿子的事在当时并不多,陆陇其对这件事十分慎重。他先派人把老妇人的儿子找来,经过盘问调查得知,这位少年不到20岁,自幼丧父,依靠母亲把他拉扯大,但管教不严,因和乡里的一些地痞无赖在一起鬼混,沾染了不务正业的坏毛病,在家不仅不照顾多病的母亲,反而经常干一些不孝顺的事。老妇人没有办法,才告到县衙,请陆知县为自己作主。陆陇其弄清情况后,知道这种情况仅靠惩罚不仅没有用,还可能使这个家庭更不和睦。于是,他对老妇人说:“我的衙署里现在需要一位馆僮,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想让你的儿子暂时来这里服役,等我找到合适的人选后,再把他替换下来。”老妇人虽不解其意,但觉得给自己的儿子找了一份差使,总是好事,当即同意了。陆陇其只给那位少年提出一个要求,就是要他当自己的随从,一天到晚跟随在自己的身边,一时也不许离开片刻。
陆陇其是有名的孝子,在家极守孝道。他的母亲住在县衙的后院,每天早晨,陆陇其起床后就来到母亲寝室门外,恭敬地站着,等候母亲起床。母亲起床后,陆陇其立即进去问安,并端进热水让她洗漱。吃午饭时,陆陇其把老母扶到座中,自己侧立一旁,服侍进餐。有时,他还装作小孩子一样做游戏逗老人发笑。等母亲吃完离座后,他才开始吃饭。有时尽管吃的母亲剩下的饭菜,他也从不计较。晚饭时,陆陇其对母亲也是这样。办完公事回到家中,陆陇其总是先到母亲的房中,侍候母亲,有时,陆陇其讲一些古代的故事,也谈一些民间的逸闻趣闻,使老人家听得津津有味,眉开眼笑,如果遇到老母得病,陆陇其更是显得心急如焚,十分忙碌,又是请医,又是熬药,还彻夜不眠地守在母亲身边。俗话说:“床前百日无孝子”。但陆陇其始终如一,一直不懈怠。
陆陇其就是这样忙着办公事,孝敬老母,一有空闲还要读一读书,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身边还有一位不知孝敬老人的少年犯人,陆陇其除了每天督促他跟随在自己的左右,指示人帮助自己干点什么外,什么话也没有对他讲过。几个月就这样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位少年突然跪在陆陇其的面前,请求放他回家。陆陇其故意说:“你母亲告你忤逆不孝,这件案子还没有审理,你怎能回家呢?”这时,那位少年已经觉悟,泪流满面地跪在地上,泣不成声地说:“以前小人糊涂透顶,都是小人的过错。是我不懂礼仪孝道,得罪了母亲。自从跟随大人以后,我完全明白了尽孝的道理。请大人让我回家,好好孝敬母亲,也好弥补从前的过失。”陆陇其本来就是这个意思,听了这些话,十分高兴,又给他讲了一番道理,说了些勉励的话,让他回家了。后来,那位少年果然“良心发现”,不仅痛改前非,还努力上进,取得了功名,成为远近闻名的孝子。
康熙三十一年(1692),陆陇其逝世。第二年冬,朝廷需要委派两名文臣管理直隶、江南两处书院。朝廷中的大臣都主张应该从翰林院中物色人选。康熙不同意,发出特旨说:直隶派李光地去管理,江南派陆陇其去管理。大学土王熙急忙奏报说:“陆陇其已于去年病故了。”康熙十分惋惜地说:“为什么不早启奏?”王熙回答说:“按照启奏的条例,七品官在籍身亡的官员不在向朝廷奏报之列。”康熙沉默了许久,十分感叹地说:“陆陇其是本朝不可多得的人才啊!”
论不联系实际就会失之于空,学问只有致用就为失之为虚。邓小平同志讲过:学马列要管用。不但学马列是这样,其它有关人的行为的理论也是这样,不然的话,读得多就有什么用呢?
读书读到乐处,观物观入化境
【菜根谭语录】善读书者,要读到手舞足蹈处,方不落筌蹄;善观物者,要观到心融神洽时,方不泥迹象。
【释义】一个真正懂得读书的人,要能读到心领神会的境界,才不会陷入只背诵词章文句而不明书中真理的境地;一个最擅长观察事物的人,必须把全部精神都注入事物当中,跟事物结合成一体,才不致于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形迹而不明白真相。
应该说,菜根谭的这段话给我们揭示了一种读书求学的好方法。的确读书不能仅仅停留在读的表面,还应当善于读,真正掌握书本的知识。
苏轼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他在诗、词、散文、书法、绘画等艺术领域开风气之先而且成就卓著。即便在读书方法上也有值得大书特书的一笔。在《又答王庠书》中答侄女婿王庠“问学”,介绍了他首创并实践的一种读书方法,从古到今,影响深远,这就是多遍读书法。
苏轼在信中说:“少年为学者,每一书,皆作数过尽之。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之,人之精力,不能兼收并取,但得其所欲求者尔。故愿学者,每次作一意求之。”意思是说,年轻人读书,每一本好书都读它几遍。好书内容丰富就像知识的海洋,读书时人的意识指向一个方面,就像打开了一扇窗口,不能使各个方面的知识进入视野,读一遍书只是获取了意识指向的那个方面的信息而已。所以希望读者每读一遍都只带着一个目标去读。
这种定向专一、反复整取的阅读模式,就是多遍阅读法。因为它是一个模式:带着A目标读第一遍,带着B目标读第二遍,带着C目标读第三遍,带着D目标读第四遍……苏轼就是这样来读《汉书》的:第一遍学习“治世之道”,第二遍学习“用兵之法”,第三遍研究人物和官制。数遍之后,他对《汉书》多方面的内容便熟识了。运用此法去读一篇文章,比读一本书就容易多了。
苏轼在信末说:“甚非速化之术,可笑可笑。”意思是,远不是速成的方法,是十分可笑的。有人恐怕会把苏轼的谦虚当作浅陋,自以为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何必一意求之、勿生余念呢?芽殊不知贪多求快乃生性浮躁,涉猎虽广却是过眼烟云。所以多遍阅读,则可以避免做这样的无用功。
五四运动以来,中国的一批知名作家都是经过长期的文学准备而后步入文坛的,他们从孩提时代起就逐步打下深厚的文学基础。鲁迅、郭沫若是这样,茅盾也是这样。
如何阅读文学名著呢?结合自己的读书经验,茅盾在《杂谈文学修养》中建议,读名著起码“读三遍”。第一遍是粗读,快读。“好像在飞机上鸟瞰桂林城的全景”,主要引起“情感上受感动”;第二遍是慢读,细细咀嚼,注意篇章结构;第三遍是精读,要一段一段地读,注意炼句炼字。后两遍要让理智活动起来,不仅要分析技巧,而且要“想到作者的思想,要看到作者在这篇里写的是什么社会问题,写了哪几个典型人物,再想想他用怎样的形象表现出来”。同时,还应以社会科学书籍参照来读,比如“托尔斯泰善写俄国的农民,所以我们最好能找一本讲俄国农民的书来读。”
此外,茅盾还提倡应多读作品评论和作者传记,并与其他名著进行比较,抓住其特点。他认为,多读、精读、思考和比较,是读文学名著的基本方法,也是提高文学修养的必然路径,舍此则别无他途。
苏步青也是这样一种学习方法的提倡者。苏步青在中学时,用《左传》笔法写了一篇作文,老师起初不相信是他写的,可苏步青却说:“我能背诵《左传》。”于是,老师挑一篇让他背,他很快就背出来了。可见苏步青的古诗文写得好,是与他阅读背诵中国古典文学优秀作品分不开的。
苏步青主张,读书要多读、精读:“我过去念过一本书或阅读一篇论文,从来没有念过一遍就让它过去的。要么不念,要念就念个透……每次念的时候总觉得比前一次有新的体会。”他自述:“读书,第一遍可先读个大概;第二遍、第三遍逐步加深体会。我读《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都是这样的。我最喜欢《聊斋》,不知读了多少遍。起初,有些地方不懂,又无处查,我就读下去再说;以后再读就逐步加深理解了。读数学书也是这样,要把一部书一下子读懂不容易,我一般是边读边想中做习题;到读最末一遍,习题也全部做完。读书不必太多,要读得精。要读到你知道这本书的优点、缺点和错误了,这才算读好了,读精了。”
以613分的高分考入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的谭曙光提倡一种“五遍读书法”。这“五遍”是:
第一遍,是指上课前对老师要讲的课本上的内容预习一遍。只需粗略地看一遍,了解一下大致讲些什么就行了,不必逐字逐句地细看,也不要求把内容全吃透。
第二遍,是指上课完了后,把老师讲过的书上的内容复习一遍。这时就需要认真仔细地看了。要边看边想,力求把内容吃透。看书过程中应不断向自己发问,多想想为什么,加深对概念定理的理解。万一有些地方一时不太明白,可暂时放下先看后面的,过一阵子再回过头来思索,往往就能明白了。
第三遍,是当书上的每一章讲完之后,从头到尾把它仔细看一遍。对定义概念加深记忆,对定理推论看看它们是怎样证明的。
第四遍,是当一本书全讲完之后,把整本书再读一遍。不要求太仔细,主要是列个表,将各章知识整理一下,找出它们的脉络和相互之间的联系,对全书内容形成一个整体性的了解。
第五遍,也是最后一遍,即当考试前几天,花一些时间把书粗略地翻一遍,看看其中的概念性的东西,与笔记相配合,看一看平时老师在课堂上讲的重点、难点。
俗话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当然是一种泛指,强调书要多看,看熟,并非真的要看百遍。其实,不要说百遍,如果能够像谭曙光所言老老实实看上五遍,也一定会见些成效的。
经常温习旧的知识也是一种好方法,因为,温习旧的知识,能从中得出新的体会和见解。“温故知新”出《论语·为政》。温故即温习以前学过的知识,使之不忘;而从这些旧的知识中获得新的知识或见解,则谓之知新。“温故”是“知新”的基础和前提,而“知新”则是“温故”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温故的重要目的之一。“温故”而能“知新”,是因为新知识的理解、接纳,取决于学习者的认知发展水平,即已有的知识结构和策略。而学习者的认识发展水平则是由于对已学习的内容及方法进行加工的程度。另外,新旧知识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各种知识有着自己的建构体系和不同的层次水平,新知识必须建立在旧知识之上。
温故可以加深了解和掌握原有的知识,并提高到新的高度,扩大知识量,提高学习者的认知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由此造成学习上的迁移,这样即可谓之“知新”。
温故知新中的迁移表现为思维通达,思路辐射广,触类旁通,利于学习者的思维品质的提高。一旦学习者离开原有的知识经验或方法,对原有知识不“温故”,而一味追求新知识新能力,就违背“温故知新”的学习基本原则,造成知识量的不足,学习不能深入,难于理解和认知水平局限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只温习旧的知识,没有创新的目的,则也只能停留在原有的知识水平上。
在实际学习研究实践中,既要重视“知新”,也要重视“温故”,为“知新”而“温故”,在“温故”基础上“知新”。
而著名作家巴金的读书方法十分奇特,因为他是在没有书本的情况下进行的。读书而无书的确算得天下一奇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巴金说:“我第二次住院治疗,每天午睡不到一小时,就下床坐在小沙发上,等候护士同志两点钟来量体温。我坐着,一动也不动,但并没有打瞌睡。我的脑子不肯休息。它在回忆我过去读过的一些书,一些作品,好像它想在我的记忆力完全衰退之前,保留下一点美好的东西。”
原来他的读书法就是静坐在那里回忆曾经读过的书。这样有许多好处:
①不受条件限制,可以充分利用时间。
巴金列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苏联卫国战争期间,列宁格勒长期被德军包围的时候,有一位少女在日记中写着“某某型,《安娜·卡列尼娜》”一类的句子。当时没有电,也没有蜡烛,整个城市实行灯火管制,她不能读书,而是在黑暗中静坐回忆书中的情节。托尔斯泰的小说帮助她度过了那些恐怖的黑夜。另一个例子是他自己在十年内乱中的亲身经历。他说:“‘文化大革命’期间要是造反派允许我写日记,允许我照自己的意思写日记,我的日记中一定写满了书名。人们会奇怪:我的书房给贴了封条,加上锁,封闭了十年,我从哪里找到那些书来阅读?芽他们忘了人的脑子是一个大仓库,里面储存着别人拿不走的东西。”这两个事例说明,在一切不具备正常读书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读书”。
②温故而知新。
通过回忆,将过去读过的书拿出来一点点地咀嚼,就像牛反刍一样,能进一步消化吸收。每回忆一次都会有新的理解,新的认识,新的收获。
③能够不断地从已读过的书中吸取精神力量。
巴金说:“我现在跟疾病作斗争,也从各种各样的作品中得到鼓励……即使在病中我没有精神阅读新的作品,过去精神财富的积累也够我这有限余生消耗的。一直到死,人都需要光和热。”
巴金先生的读书法,实际上就是常常的温故而知新。在我们的学习中, 更需要这样一种精神,这样才能使我们牢固掌握所学的知识,为将来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能入能出读书法就是深入到书本知识中去,把书本知识和自己知识经验相结合的读书法。这个方法最初由南宋学者陈善提出。他说:“读书须知出入法,始当求所入,终当求所出。”清代著名学者惠周惕又进行了深入阐释,他说:“初读贵能入,既读贵能出。”读书既要博闻强记,又要不守章句,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经过博闻强记,把前后内容贯穿起来,达到十分熟悉的地步,才能进一步深入领会文章的深刻含义,这就是“能入”。读完书后不被书本上的具体字句所束缚,而要深入思考,领会精神实质,把书本上的死文字变成自己的活知识,这就是“能出”。
“能入能出”还包含书本知识与实际生活,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能入即深入到书本知识——前人知识经验的结晶中去;能出,就是要把书本知识和自己的知识经验相结合,和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相结合。
李公朴先生曾讲过便于从书中跳出来的“三条路”。一条叫“读活书”,读有实际内容,有生气的书。一条叫“活读书”,方法灵活、动脑筋多思考。一条叫“读书活”,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得透脱”。能入能出读书法,既能“读活书”入得进,得其深味,又能密切联系实际,采取灵活的方法,从书中跳得出。
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一向反对死读书,滥读书。当时社会上有些人,学了一门知识赶紧学另一门知识,没一刻停息,只花时间去学别人的思想,却没时间锻炼自己的思想。结果,知识是学了些,智力却很少增长。卢梭对此很看不惯,就在他著的《爱弥尔》一书中说,这种人“就好比在海滩上拾贝壳的孩子,起初拾了一些贝壳,可是看到其他的贝壳时,他又想去拾,结果扔掉一些又拾到一些,乃至拾一大堆贝壳不知道选哪一个好的时候,只好通通扔掉,空着手回去。”所以,我们不仅要能够记住和了解书中的内容,更要结合实际,有自己的看法,学以致用。
鲁迅先生也谈过对读书能入能出的看法。有的人读的书也不算少,如鲁迅所说,他们“从周朝人的文章一直读到明朝人的文章,非常驳杂,脑子给古今各种马队践踏了一通之后,弄得乱七八糟,但蹄迹当然是有些存留的,这就是所谓有所得”。还有一些“潦倒而至于昏聩的人,凡是好的,他总归得不到”。前者缺乏独立思考能力,读书处于一种完全被动的全盘接受状态;后者则存在着“有色眼镜”的偏见,他只能接受那些与他的得益和偏见一致的东西;这样的态度最多只能做书籍的“俘虏”,是无法从书中真正得到益处的。
鲁迅主张“自己有主意”,要充分发挥自己的选择、分析和批判的能力。他强调“自己思索”,不能把自己变成“书橱”;如果“只能看别人的思想艺术”,就无异于“脑子里给别人跑马”,就会导致思想的“硬化”,使读书的效果走向反面。思索并不是一种苦思冥想的内心反省活动,它以社会现实为根据,还必须同时“自己观察”,“用自己的眼睛去读世间的一部活书”;这也就是联系实际,因此他强调“必须和现实社会接触,使所读的书活起来。”这其实就是鲁迅自己读书的态度和方法,他从来不盲从书本,而是把书的内容同社会实际联系起来,加以观察和思索。因此他常常能取精用宏,从常见的书籍中得出人们没有看出的精辟的新意。
譬如对于《二十四史》他既不像传统学者那样把这些所谓正史视为信史,也不是如“五四”时期某些人把它看成“相斫书”,“独夫的家谱”,而是在同野史和杂说的比较中,在同现实中“古已有之”的许多现象的观察中,经过认真的思考,认为只要善于清除历来史官那种“装腔作势”的涂饰,这些史书是写出了“中国的灵魂”的。他说:“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投射在莓苔上面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的碎影。”所以要从书中获得真正的教益和可靠的知识,就必须能够拨开遮掩月光的密叶,使“碎影”成为普照的清辉。
对文学作品也是这样,鲁迅先生他既充分地肯定了如《儒林外史》的“秉持公心,指摘时弊”,如《红楼梦》的“正因写实,转成新鲜”的杰出成就,也尖锐地指出了许多旧小说的掩盖矛盾、粉饰现实的“瞒”和“骗”的实质。他强调要“睁大眼看”,就是细心观察历史和社会的实际,认真思索,看这些文艺作品究竟是否正视和反映了现实和人生。只有这样,才能认识文艺作品的价值并从中获得教益。
鲁迅在不断探求真理的过程中,在“自己观察”、“自己思索”的过程中,面对众说纷纭的各种书籍,也常常感到有许多“纠缠不清的疑问”。到他的后期,在他读了马克思主义的书籍以后,经常思索的许多问题就豁然开朗了;思想得到了飞跃,观察也就更加敏锐和深刻。在科学理论的指引下,他更感到联系实际的重要性。他说:“倘若不和实际的社会斗争接触,单关在玻璃窗内做文章,研究问题,那是无论怎样的激烈,‘左’,都是容易办到的;然而一碰到实际便即刻要撞碎了。”从鲁迅的大量杂文中可以看到,他确实把“所读的书活起来”了,因此常常能够提示要害,看出实质。例如历来被认为是田园诗人的陶渊明,当有的文章宣扬艺术的“最高境界”是“泯化一切忧喜”的“静穆”,并且举出陶渊明“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的时候,鲁迅针锋相对地指出:“陶潜正因为并非‘浑身是静穆’,所以他伟大。”而且说明“历来的伟大的作者,是没有‘浑身是静穆’的”陶渊明的集子是有目共睹的普通书籍,鲁迅之所以能够正确理解它的内容实质,并及时对错误论调给以批驳,就因为他与那些关在“象牙之塔”里死读书的学究们对书的态度不同。他在读书的同时,始终把社会实践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在对待书籍的态度上,我们首先应该向鲁迅学习。
具体的来说,能入能出的学习方法有多种表现形式,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些伟人的方法,以供参考。
宋代的陈用之住在小窑村,擅长画山水。画家宋复古看了他的画说:“画得确实精密细致,只是缺少天然情趣,你应当先找一堵断墙,把白绢蒙在墙上,从早到晚地观察它,时间长了,就可以隔着白绢看到断墙上面,高高低低、曲曲折折,都成了山水的形势。心里有了山水,就能看到断墙上高处是山,低处是水,洼地是山谷,墙豁口是山涧,清楚的地方是近景,模糊的地方是远景。这样,就可以心领神会地想像出墙上面有人物、飞禽、草木、天上飞的、地下跑的,来来往往的景象。于是,你信笔画来,画出的景物当然就是浑然天成的,近似鬼斧神工,超人想像。这就叫做‘活笔来’。”陈用之由此受到启发,绘画水平大大提高。
明末画家陈洪绶从小学绘画就不恪守死规则。有一次,他到杭州府学去拓印李公麟所绘的七十二贤人石刻,他关起门来临摹了十几天,把石刻全部画下来请别人看,并问:“画得怎么样?”那人说:“画得很像了。”他听了很高兴。又临摹了十多天,再拿去给别人看,又问:“画得怎么样?”别人回答说:“不像了。”他却更加高兴。这是因为经过多次临摹,他已经改变了传统的画法:把圆的变成了方的,把整的画成了散的,人们辨认不出来了。
陈洪绶学画经历了两个互相联系的阶段:第一阶段为模仿;第二阶段为创造。没有继承便没有发展,为了继承前代宝贵经验,模仿是很必要的。但第二阶段更重要,如果仅停止在模仿阶段不前进,模仿得再好也是没有出息的。很多人辛苦学习一生,成绩却十分平庸,其原因正在于只会模仿,而缺乏创造。
列宁则采用了做批注的方法,以磨炼自己的思想。酷爱读书的列宁,在紧张的革命斗争生活中,甚至在被捕、流放中仍然手不释卷。他读书时很喜欢在书页的空白处随手写下内容丰富的评论、注释和心得体会。有时还在书的封面上标出最值得注意的观点或材料。一旦读到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他还在书的扉页上或封面上写下书目索引,特别注明书中的好见解、好素材及具有代表性的错误论断的所在页码。列宁把做批注视为一种创造性劳动,非常认真地加以对待,从不马虎草率。他一般使用铅笔批注,很少用钢笔。他写批注的过程,可以说是与书的作者探讨甚至激烈争论的过程。每当读到精辟处,他就批上“非常重要”、“机智灵活”、“妙不可言”等,读到谬误处,就批上“废话”、“莫名其妙”等等,有的地方则干脆写上“哦,哦”、“嗯,是吗”、“哈哈”、“原来如此”等等。更有价值的是,列宁的重要著作《哲学笔记》就是在读哲学书籍时写的批注和笔记汇编而成的。它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之一。认真写批注,可以促使自己在读书时开动脑筋,认真钻研,把握书的主要内容,也可以督促自己动手笔录,记下某些感受、某个思想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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