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水能倒流时,人无再少年。[ 书友小说网 https://www.suucn.com]
父亲死了。
这个消息是在凌晨时分从父亲的房里传出来的,并且立即传遍了整个扶风城,整个杜伊霍城邦,整个宁州,乃至整个羽族世界。
我的父亲,宁州杜伊霍城邦的领主,大名鼎鼎的云仲·路尔克·杜伊维安,在这一天深夜病逝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牵着扶风城贵族羽家的小女儿羽清露的手,和她一起宣誓成婚。在漫天的粉色花瓣中,羽清露那一头金色长发在阳光下像金子一样耀眼,看得我怦然心动。我一直深深喜欢着漂亮的羽清露,能够娶她为妻,我真是死也满足了。
可惜我刚刚凑过唇想要亲吻她雪白的面颊时,一阵剧烈的摇晃让天地变得一片黑暗,羽清露瞬间从我的眼前消失。睁开眼睛,我从这个无比幸福的梦境中醒来,看着摇醒我的那个人——我的贴身仆人翼安,我充满了怨怼。
“天还没亮呢,把我吵醒干吗!”我愤怒地吼道,“你知不知道我正梦见……”
“我知道,您又和羽家的羽清露结婚了,这已经是这个月的第五次了。”翼安打断我的话,毫不迟疑地把我从床上拖起来,开始伺候我穿衣,“您今年才七岁,羽清露已经十六岁了,你们俩怎么可能成婚呢?”
“怎么不可能?爱情不分年龄,机会都是人争取出来的……”我撅着嘴,任由翼安摆布着,过了好久才想起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喂,你还没说呢,到底为什么天不亮就叫我起来?又有什么讨厌的祭祀了吗?”
翼安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沉重,他替我整理好衣领,然后轻声说:“您的父亲去世了。”
“你说什么?谁去世了?”我有点迷糊。
“您的父亲,云仲大人,去世了。”
片刻之后,我已经站在了父亲的房里,看着父亲永远不可能再起变化的平静仪容,不禁大哭起来。我爱父亲,虽然从他去年病重开始,我就知道迟早会有这么一天,但当这一天到来时,眼泪却仍然不可抑制地流了下来。
我的两位哥哥并没有哭出声,不过他们的眼眶也已经红了。他们都已是成年人,懂得怎样控制自己的情绪,所以房里只有我和女人们哭成一团,悲泣的哀号竟很是刺耳。
后来我们都哭累了,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副领主,也是我的叔叔云竞非大喊了一声“够了”,总之我们终于安静下来了。云竞非开始絮絮叨叨,讲了一大堆仪葬所需要准备的事宜,听得我头昏脑涨。说实话,我就怕这个,羽族种种烦冗的礼仪和祭典实在是太可怕了,眼下碰上大城邦领主去世这样的大事,不知道会折腾成什么样。我想象着从天不亮就爬起来,身着华服听着那些永远也念叨不完的致辞,一直站到太阳落山的情景,突然感觉不寒而栗,悲痛感倒因此减轻了不少。
父亲是病死的,病因是操劳过度。自他从祖父手里接任领主那一夭开始,他就没过过一天舒心的日子,九州大地上纷争不断,年年都在传言要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宁州内部也始终处在动荡中。作为宁州第二大城邦的领主,父亲肩负着重责,每天起早贪黑,处理着各项事务,小心翼翼地维持着城邦的和平与安宁,他实在是累坏了,终于在去年一病不起。人类有句话叫做“病来如山倒”,看来这句话对我们羽人同样适用,父亲就被这座大山压垮了。
这些事都是我的仆人翼安告诉我的,不过我对这些实在兴趣不大,只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现在站在父亲的遗体前,我却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并且大声说了出来:“父亲大人死了,以后的城邦谁来管呢?”
话音刚落,房间里立马安静了下来,那可怕的寂静让我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我的目光扫过两位哥哥,十七岁的大哥云彤脸色有些苍白,右手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大腿,十五岁的二哥云晗面无表情,眼睛看着黑漆漆的窗外,好像在走神。
过了好久,副领主云竞非才咳嗽一声开了口,打破这难堪的寂静:“按照传统,丧仪完成之后,将由大王子云彤继任领主之位。现在,大家先回去吧,今后的几天里可有得忙的。”
我们回去了。如云竞非所说,以后的几天里无比忙乱,一位羽族城邦领主的葬礼可不是开玩笑的,为了埋掉这一个人就得动员一千个人来准备。我实在不想在这里费神去描述那些让人一想起来就眼前发黑的仪式,你只需要知道,就算是一头殇州的六角牦牛都可能在这样的丧仪中累死,就行了。
黄小路和林霁月到来的那一天,葬礼正好结束,父亲的棺木下葬到了历代领主的宗庙里,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我脱下沉重的“戏服”——原谅我用这么不敬的词一—十天来第一次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空余时间。我来到宅院外,想要去森林里透透气,走出没几步,就看到两个人正朝着我家的方向走过来。
从发色、身高和体型判断,那是两个人类。这没什么奇怪的,杜伊霍城邦领主去世,自然有来自不同种族的各色人等前来吊唁,前天的仪式上我还看到一个可怕的夸父呢,我毫不怀疑他用一根手指头就能压死我。但是……像这位年轻女子这么漂亮的可不多,确切地说,一个也没有。
我整埋了一下衣着,迎着这两个人走了过去,他们也注意到了我的行动,眼神里充满了好奇。我也不理那个相貌寻常的青年男子,直接走向那位美女:“你好,我是杜伊霍城邦领主云仲的三子云森。”
“你好,我叫林霁月,这位是我的朋友黄小路,我们正是来拜访你们云家的。”美女俯下身来,和蔼可亲地对我说,“能带我们去和你家主事的人见面吗?”
“可以,不成问题,”我大大咧咧地一挥手,“不过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可以,尽管问。”林霁月点点头。
“你愿意嫁给我吗?”
这问题一出口,两位客人都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林霁月好像反应过来了,忽然弯下腰,哈哈地捧腹大笑起来。她的同伴黄小路似乎有点尴尬,但也很快跟着她一块儿笑起来。我站在一旁,心里充满了悲凉。就像上一次被羽清露拒绝时那样。
林霁月笑了一会儿,止住笑声,突然伸出手把我抱了起来,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差点晕过去。
“嫁给你嘛……不是不能考虑,但是你还小呀,至少得再等十年再说。”林霁月冲我眨眨眼,“不过我们可以先做好朋友,对不对?”
我拼命点头,觉得快要把头点下来了。林霁月真可爱,比羽清露可爱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虽然我只有七岁,但那并不意味着我没有任何权力,至少我可以关照我的两位朋友,让他们在驿馆里得到最好的房间和最好的伙食。我知道人类爱吃肉,还特意嘱咐厨房尽量多给他们准备肉食。不久,我们就混熟了。
“我们不属于哪一个国家,”林霁月对我说,“我们属于某个组织,是想来劝说杜伊霍城邦的领主,也就是你父亲云仲做出某项决定的。只是没想到,我们刚走到半道,就听到他去世的消息。现在我们应该和谁谈呢?你的叔叔云竞非吗?”
“那得看你们谈的事情有多重要,”我极力装出少年老成的样子,“一般性的事务我叔叔可以做决定,但如果是重大的事项,就必须得等到新任领主即位才行了,副领主是没有那个权力的。能先告诉我是什么事吗?”
林霁月明显犹豫了一下,似乎不想把那重要的事告诉我,但一直不怎么说话的黄小路拍了拍她的肩膀:“告诉他吧。”
“可以吗?”林霁月有些疑惑。
“相信我的经验。”黄小路说,“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对我们的朋友说实话,那样才能得到他的帮助。”
说来也有点奇怪,这两个人一看便知林霁月应该是主心骨,而黄小路似乎就是个跟班,但他开口之后,林霁月却显得很顺从,马上采纳了他的意见。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奇怪!
“我们其实是为了制止战争而来的。”林霁月说,“羽皇近些年的势力飞速膨胀,据我们分析,他在野心的驱使下很可能要把宁州的其他城邦直接纳入统治之下,也就是说,吞并其他的城邦,你明白吗?”
我明白。翼安和我讲过的,羽皇虽然听起来威武,却一向实权不大,真正的权力掌握在各大城邦的领主手里,比如我父亲。领主们虽然象征性地以羽皇为尊,对他觐见朝拜进贡什么的,但羽皇无权干涉各城邦的自治,更加不能调动各城邦的军队。而翼安一再向我强调,兵权是一切权力的核心。
“也就是说,现在的羽皇很不甘心,想要我们的军队都听他调动?”我说。
“真聪明!”林霁月亲昵地捏了捏我的脸,“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了,羽皇的兵力就会变得很强大,足够出兵去侵犯其他种族和国家,我们一定要阻止这种事情发生。”
“那这和我们杜伊霍城邦又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杜伊霍城邦是现在宁州第二大的城邦,是羽皇暂时没有能力去收服的,所以他一直想要拉拢你们做他的盟友,”林霁月耐心解释说,“如果你们做了他的盟友,借给他足够的精兵,他就能扫荡其他的城邦。而等到他实力足够强大了,最后会回过头来对付你们。”
“这可不能发生!我们又不是傻子!”我气愤地挥了挥拳头。
“可惜在利益面前,人们总会做傻子。”林霁月说,“羽皇一定会给你们开出充满诱惑性的丰厚条件,比如把你们的城邦领地扩大一倍甚至两倍,你们不动心吗?”
“我不会,但他们……可能会动心吧。”我不确定地说。领土的概念对我没什么意义,但我知道,对于一位领主来说,领土就意味着一切。我们杜伊霍城邦已经很大了,如果再扩大一两倍,谁不会怦然心动呢?
“所以我们一定要和新领主好好谈谈,劝说他不要屈服于这样的诱惑,”林霁月说,“新任领主会是谁呢?”
“我的大哥云彤,”我回答,“长老们选定的吉日在七天之后,那时他就会在扶风城最高的那棵年木顶端就任领主。同时会有一个啰嗦到死的典礼,我真想装病不去……”
林霁月乐不可支,黄小路却扭过头,长久凝视着那棵直入云霄的高大年木。那是扶风城的象征,树身上的每一处陈旧伤疤都是杜伊霍城邦的骄傲与荣誉所在。千百年来,每当新的领主继任时,都会遵循着古老的传统,站在年木最顶端的高台上,向所有观礼的民众宣布,他继承了维护城邦兴旺的重任,从此将用自己的生命为城邦效忠。
“真是壮观啊!”黄小路赞叹着。
等待的日子里没有什么事可做,我索性带着我的朋友们骑上快马,在城邦境内游玩一番。林霁月并没有表现出不喜欢,但看上去也并不是太喜欢,我猜那可能是因为她见多识广的缘故。
“见多识广?勉强算是吧。”林霁月听了我的疑问之后说,“宁州我也不是第一次来了,不过呼吸呼吸森林里的空气总是好的,在宛州之类的地方呆久了,总觉得肺里装满了尘土。”
“你为什么能跑那么多地方?你过去是个旅行家吗?”
“不,我是一个杀手,”林霁月妩媚地一笑,“而我要杀的人分布在九州各处,所以我总是跑来跑去。”
我哈哈大笑。她肯定是在开玩笑,她这么漂亮的—个姑娘,怎么可能是杀手呢?
和淡定的林霁月不同,黄小路对眼前的一切都充满好奇与热情。尤其是羽族引以为傲的用树屋营造而成的森林城市,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人间奇迹。
“太了不起了!”他啧啧赞叹着,“这些设计程序的家伙们是怎么想到的?”
“什么设计程序?”我问。
“不,我是说,当初设计树屋的……你们羽人的祖先们,他们是怎么想到的?”他连忙改口。
我也不以为意:“这就是我们羽人的智慧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了森林,同时也避免了只是把森林当成木材的来源地去胡乱砍伐。树屋是搭建在活的树木上的,整座森林都是活的,树屋和森林融为一体,所以树屋也像是有生命一样。”
“人类也应该有这样的环境意识啊,”黄小路说,“被破坏的大自然可是再也回不去的了。”
这话说得好奇怪。我五岁时也曾跟随母亲去过我们在宛州的一个人类的盟国,那里的空气当然不能和宁州比,但也不至于太糟糕。可听着黄小路痛心疾首的语气,就好像他是来自一个天空都是黑色的地方似的。
这真是个怪人。
日子很快过去,还有一天就是我大哥的加冕仪式了,我也被迫离开了我的朋友,去接受礼仪专家的礼仪培训。有时候我真恨不得他们把我变成一个木头人,那样我就可以既感受不到饿得咕咕叫的肚子,也感受不到累得酸疼难忍的双腿,在一个可怕的羽族祭典上站上一整天了。
加冕礼的清晨,我坐在餐桌旁,狼吞虎咽地填塞着食物,因为我知道,今天多半又得饿上一天,必须早做准备。这种时候我有些羡慕我的两位人类朋友,黄小路信誓旦旦地告诉我,肉食所含的热量比素食高得多,所以吃肉更加能顶饿。
正当我努力地把最后一片香瓜往嘴里放的时候,一名侍从匆匆走进门,带来了我叔叔的传唤。我跟着他去往议事厅,一路走一路感觉到肚子里的食物在不停晃荡。来到议事厅后,我发现扶风城里几乎所有的重要人物都到齐了,而且个个神情严肃,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加冕仪式将暂时延后,”我的叔叔云竞非宣布说,“大祭司失踪了。”
我们羽族信仰森林之神,凡是有什么重大事件发生,一定都要首先祈求森林之神的庇佑,所以历来领主加冕礼都是由扶风城的大祭司来主持的,这是一个神圣的、不容替换的环节。眼下大祭司突然失踪了,加冕礼也不得不改期进行。我无所谓,既然今天不能举行,那我又可以去驿馆见我的朋友了。
“大祭司失踪了?怎么失踪的?”林霁月问。
“听说是今天一大早侍从去敲门叫他起床,却没有反应,”我说,“于是侍从破门而入,发现屋里一片凌乱。大祭司已经不在了。人们赶紧去找,但找遍了整座城也没见到他的影子,他们怀疑大祭司可能是被人绑架了。”
“绑架了?”黄小路若有所思,“为什么要绑架大祭司呢?你能不能告诉我,大祭司有什么重要性?”
“重要性?”我愣了愣,“他好像挺重要的,又好像……没什么重要的。反正除了主持各种各样的祭祀典礼,我不知道他还能干什么。至少他是管不了治理城邦的具体事项的,那些都归城主分派。”
“那些祭祀典礼,是不是非他主持不可?”黄小路又问。
“我想是吧,反正从我记事开始,就没见过别人主持。”
“这么说,只是一个精神领袖而已,”黄小路琢磨着,“抓走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好处,那就只可能是一种解释了。”
“什么解释?”我忙问。
“绑架他的人不是为了得到什么,而是为了破坏。”
“破坏?破坏什么?”
“破坏你大哥的加冕礼。”黄小路说,“看起来,有人不想让你大哥接任领主的位置,至少不想让他那么快就接任。”
“是我二哥干的!”我脱口而出,“一定是我二哥!”
说完之后我发觉有些不妥,但已经太晚了。我的两位朋友目光灼灼地望着我,我知道我非得自曝家丑不可了。唉,真是丢人!
“我的大哥云彤和二哥云晗一向不怎么合得来。”我闷闷不乐地说,“大哥是长子,理应接任领主的位置,但大家都觉得他有些太过文弱了,倒是我二哥从小就苦练弓术和马术,是扶风城有名的小武士,打架厉害得很。大哥今年十七岁,二哥只有十五岁,个头却已经和大哥一样高了,而且比他还要壮实一些。”
“所以你二哥就有些瞧不起你大哥?”林霁月似有所悟。
“是有那么一点,不只是二哥,好多人都觉得大哥太软弱了,不太适合这个位置,比如我的贴身仆人翼安。”。我承认说,“而我大哥也不大瞧得起二哥,觉得二哥不爱读书,没什么见识,就是一……什么武夫。”
“一介武夫。”黄小路替我说出来,“那你怎么看呢?”
“我?”我愣了一下,“其实我两个都喜欢,他们对我都挺好的,但我也确实不喜欢他们身上的毛病。二哥每次喝多了酒就要撒酒疯,而大哥确实太过文弱了,作为一个贵族纯血统的羽人,他甚至连飞行高度都比大多数羽人低,按照他自己的说法:‘翅膀不够力了’。二哥经常拿这一点嘲笑他,说他飞得还不如一只母鸡高。”
黄小路听完我的描述,评价说:“这倒真是个烂俗的套路了,争夺王位并且互相看不起的两位王子。”
“什么叫‘烂俗的套路’?”我问。
“就是说,在那些胡编乱造的电视……啊不,小说和故事里不断重复使用的情节。”黄小路说,“基本上,一旦一个故事涉及到王位,就一定会存在争夺王位的王子、幕后操纵的太后、支持某一方的大臣什么的。那些没水准的作者只会这么瞎编。”
我听过的故事不多,但仔细想想,似乎真是那么回事,但我还是摇摇头:“我二哥只是讨厌大哥,经常和他作对而已,不会去抢他的领主之位的。他不会的。他们毕竟还是亲兄弟嘛。”
林霁月不以为然地摇摇头:“知人知面不知心,亲兄弟值几个钱,你怎么敢那么肯定?现在事情明摆着,大祭司被绑架了,即位典礼不得不推迟,你二哥的嫌疑最大。”
“我也觉得我二哥嫌疑大嘛,我刚才不就说了?”我说,“我只是觉得他不是为了抢什么领主之位才去做这件事的,他就是要给大哥捣乱。”
“孩子气!”林霁月继续摇头。黄小路却并没有说话,等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也许不应该那么着急就怀疑到云晗的头上。做这件事必然要有一个足够合理的动机,不能轻易下结论。”
林霁月耸耸肩:“这是你的典型风格,万事谨慎为先,从不轻易论断。你一定会很长寿的。”
“你不如直接说我像乌龟……”黄小路咕哝着。
林霁月觉得黄小路像乌龟,但扶风城里的其他人并不是乌龟。他们也都有点怀疑我二哥,但找不出什么证据来。
“大祭司失踪那天晚上,我在城东的一家酒馆里和朋友喝酒,目击证人没有一百也有五十。”我十五岁的二哥如是说。
事实上,他说有一百个目击证人只怕都是说少了。那一天夜里,我的二哥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一起喝得烂醉如泥、丑态百出,后来差点把别人的酒店给砸了,直到惊动了城务司派人来维护治安。后来他被送回了家,半个宅院的人都能听到他的鼾声。
“但是这只不过能证明不是他亲手干的。”林霁月说,“照你的说法,云晗在杜伊霍城邦交游很广,有无数的朋友,这些朋友当中完全可以挑出几个厉害的去绑架大祭司。反正祭司什么的,多半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糟老头子,要绑架也很容易。”
“我觉得其他人也都是这么想的,”我点点头,“所以现在二哥很生气,脾气很暴躁,谁都不敢轻易去招惹他。”
“那么,大祭司失踪了,即位典礼应该怎么办呢?”黄小路突然问。
我愣了愣:“这可麻烦了。只有大祭司最熟悉领主即位的那一套复杂程序,除了他,只怕谁都玩不转。所以我想,要么叔叔会另外找一个人来主持典礼,要么……他们只可能把一切程序都简化了。”
“这不可能!”黄小路和林霁月异口同声地说。
他们是对的。我们羽族就是这样,一向最重视形式,认为那些能把人活活累死的典礼祭祀都象征着高贵和尊严。领主即位这种大事,不把瘾过足了是不可能罢休的。
所以我叔叔和城邦长老团进行了商议,很快得出了结论。他们将会邀请临近的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前来主持祭袍典礼。那也是一位身经百战的老祭司,据说经由他主持的典礼即位为多兰斯城邦领主的已经有四位了,而那一套仪式是通用的,只需要把“多兰斯”换成“杜伊霍”,就能毫不费力地移植到我们的城邦,对他而言,简直太容易了。
只是这样一来,即位仪式又得往后拖了,我的大哥云彤显得有点不太高兴。那一天我听到他和叔叔谈话,向叔叔询问:“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什么时候能到达扶风城?”
叔叔掐指算了算:“大祭司年老体弱,既不能飞过来也不能骑快马,只能乘马车慢慢过来,可能又得多耽搁半个月的时间吧。”
“半个月……”大哥咬了咬嘴唇,发出一声长叹。看着他那张忧郁的面庞,我猜想他心里一定恨死那个绑架我们大祭司的人了。
我的贴身仆人翼安却相当幸灾乐祸:“活该,就得让他好好着急一下。”
那天夜里我陪着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共进晚餐。在他们的劝诱下,我生平第一次吃下了一块烤肉,说真的,味儿相当不错,我觉得再吃一块就会上瘾了,于是就坚决不再吃了。
“你们以后倒是拍拍屁股就走人了,我要是馋肉了该怎么办?我们羽人的贵族阶层是禁止吃肉的。”我苦着脸说,“不能养成这种毛病。”
黄小路很是惊讶:“你一个七岁的小毛孩,居然就懂得自律啦?你们羽人的孩子都那么早熟吗?”
他粗略向我解释了一下“早熟”是什么意思,我听完之后,细细琢磨了一下:“好像有点,又好像不怎么算。这么说吧,这可能是贵族孩子都有的想问题的方式吧,我们从小就被教导着不能做这个不能做那个,稍微犯一点小错误就会被斥责说丢了贵族的身份和面子,所以早就习惯了。”
“看来当贵族还真是不容易啊。”林霁月—脸的同情。
“确切地说,应该是当羽人的贵族不容易吧,”黄小路说,“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像这次领主即位的典礼,如果换成人类,应该很简单就能完成了吧,你们还非得有一个大祭司不可。”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作为一个羽人,我似乎应该捍卫种族的荣誉,但在内心深处,我自己也讨厌那些比寒冷的冬夜还要漫长的仪式呀。
“要不然你们带我离开吧!”我不知怎么的脱口而出,话一出口连自己都吓了一大跳。他们俩也都愣住了。
“你知道,我们是不大可能把你带走的,虽然我们都非常非常喜欢你。”林霁月抚摸着我的头发,“我们的任务很重,成天都在九州各地东奔西跑,不可能有时间陪你。再说了,你可是杜伊霍城邦的大贵族,我们从羽人的地盘拐走一个贵族,那不是挑起种族纠纷吗?”
“那可是国际争端啊,搞不好就要打仗了。”黄小路使用了一个很拗口的词,不过我能明白他的意思。我沮丧地摇摇头:“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我当然不可能跟你们走了。”
林霁月看出了我的不高兴,想了想,忽然间我:“你们羽人的贵族阶层不会也禁止喝酒吧?”
“当然不会,饮酒是贵族必备的礼仪之一,”我拍了拍胸脯,“我五岁的时候就会喝酒了!”
“那就陪我们喝上两杯!”林霁月很高兴,给我倒了一杯酒。黄小路连忙拦住她:“你怎么能怂恿小孩子喝酒?”
“因为就算是这个小孩子,也比你可爱得多!”林霁月板着面孔回答。其实她这句话压根就不算回答,但是好像女孩子天生就有这种权利撒泼耍横,而男人,比如黄小路,只有一脸郁闷地在一旁受气的份。我不由又想起了羽家的羽清露,心里微微一酸,接过酒杯来一饮而尽。
“好酒量!痛快!”林霁月赞道,“再来一杯!”
我也记不清那天晚上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酒。其实驿馆里用来待客的都是酒味很淡的水果酒,一般不怎么醉人,好多酒徒不屑一顾地说这种酒“就和糖水差不多”。但我的年纪毕竟还小,即便是糖水,也足够把我灌得晕头转向了。
不过我的体质还真不错,虽然大醉,意识却始终没有迷糊。我还记得我和林霁月一起引吭高歌,把驿馆外面的野猫都吓跑了;我还记得我握着林霁月白暂柔软的手,向她发誓只要我度过了自己的成人礼就会马上娶她;我还记得黄小路不断劝林霁月“别再让他喝了”,结果被林霁月狠狠揪住耳朵,疼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最后我终于成了一滩烂泥,被林霁月横抱着送回到家里,然后在翼安的絮叨声中被送上了床。
“成天和这些人类混在一起,迟早变成疯子!”翼安替我盖上被子,摇着头走出门去。
但我根本睡不着,酒精在我的体内跟随着血液窜来窜去,让我全身都处于某种兴奋状态。我需要发泄。就在这时,我注意到,室内很亮堂,明亮的月光从窗外照射进来。
今天是满月日,也是明月月力最强的时刻。
而我,已经满七岁了,并且顺利地在自己的第一个起飞日里飞了起来。云氏纯血统的高贵血液让我天生就拥有卓越的飞行能力,那一夜,我是所有成功起飞的七岁(也包括八岁和九岁,因为不是每个羽人都一定能在七岁那年就首飞成功)孩子中飞得最高的,为此得到了领主,也就是我父亲特别赏赐的一枚鹰翔胸针。那枚胸针后来我送给了羽清露,可惜,却没有换来她的一个笑脸。
今夜,我飞得比起飞日还要高。在酒精的刺激下,我几乎是无所顾忌地展翅飞翔在扶风城的上空,只觉得身下的一切都那么渺小,那么微不足道。但当我飞过位于城市中央的年木时,我的目光无意扫过了年木最高处的祭台——那上面有一个人影!
这么晚了,谁会爬到年木的顶端去呢?我正疑惑着,那个人影好像也看到了我,于是一转身消失了。
我的酒意醒了一点儿,好奇心却开始泛滥。我迅速降落到地面,藏在一棵高大的樟树后,悄悄窥视着。由于年木承担了很重要的祭祀作用,所以外面专门搭建了旋梯,直通向最高处的祭台。那个人影也应当从旋梯下来。
等了一会儿,终于有人走了下来。借助着清亮的月光,我很容易就认出了那个人的脸——那是我的大哥云彤!他穿着只有在各种典礼上才穿的厚重的华丽长袍,手里还握着一根象征领主地位的权杖——当然这是假的,是用木头削成的,他的脸上充满了愤恨之情。
我想了好一会儿,联想起之前大哥向叔叔询问祭司到达的时间,终于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可怜的大哥!他看来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当这个领主了,居然趁着夜深入静的时候,自己跑到年木顶上去演习,幻想自己已经接任了领主,正对着年木下的万千民众致意呢。
目送着大哥的背影渐渐远去,我心里一阵不忍;真是没想到,平时从来没表露过半点对领主之位渴望的大哥,内心深处居然是那么的在乎,那么的急切。不过是多等半个月而已,他就已经着急到……
等等!我突然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如果大哥真是对领主之位那么渴求的话,会不会父亲的死……
我哆嗦着慢慢走回领主府,觉得全身的每一处毛孔都在散发着寒意。
“照这么说来,这种可能性还真不能排除。”林霁月听完我的猜想,面色凝重。
我很苦恼:“如果父亲真的是被大哥害死的,我该怎么办?和他翻脸吗?还是为了家族的荣誉和城邦的荣誉,假装不知道这件事?”
“如果你大哥真的能对你父亲下手,就说明他是一个内心歹毒的人,”林霁月正色说道,“他日后继任领主之位,也肯定是个坏领主,不会给城邦的人民带来幸福。更何况,他能下手加害你的父亲,那他心里也一定担忧有人会加害他,说不定他会提前向你和你的二哥……”
林霁月的这一番推论听得我浑身发毛,但这时黄小路打断了她:“喂,别老吓唬孩子了,还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领主是被云彤害死的,你居然就连未来都预测出来了。”
林霁月撅起了嘴,不过并没有反驳,黄小路转向我:“你别太紧张了,我觉得事态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现在不过是你的哥哥跑到年木上模拟了一下即位典礼而已,不必自己吓唬自己。”
他话锋一转:“不过,你的这两位哥哥的确都有可疑之处,你是个孩子,不大容易被人注意,有空的话,多多留心他们的一举一动,发现了什么就来告诉我们。”
我连忙点头,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主心骨。而我也更加确定了一点,这个表面看起来沉闷木讷,甚至有点懦弱的黄小路,才是两人当中真正拿主意的那个。
按照黄小路吩咐的,我开始留意两位哥哥的举动。二哥云晗倒是没什么异样,似乎对即将到来的大哥的即位典礼丝毫也不伤心,还是照旧白天勤奋练习弓马,夜里就和他的朋友们鬼混,搅得扶风城里的大小洒馆不得安生。幸好这些酒馆基本都是人类开设的,人类就是喜欢热闹,倒也问题不大。
而大哥看来也一如往常,每天还要挤出更多的时间跟随叔叔学习,为未来的领主生涯做好准备。但我已经知道了他的秘密,他对年木顶端的祭台有一种近乎迷恋的情怀,几乎每隔一两天就会拿着那根木头削成的权杖爬到祭台上去,俯瞰着他假想中的万千子民。我把这一情况告诉了黄小路,黄小路给出了一个更加古怪的名词——变态。
他给我解释了什么叫做变态,我仔细想想,觉得大哥还真符合这一定义。也就是说,他要么是个杀害父亲的大坏蛋,要么是个精神不正常的家伙,看来不管怎么样,扶风城以后的日子都不会好过了。我们云氏杜伊维安家族,守护杜伊霍城邦已经有千年历史,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昏君,所谓“杜伊维安”,意思就是杜伊霍的灵魂。难道这伟大的灵魂会在我大哥身上终结吗?
这种想法让我有些郁郁寡欢。虽然我只有七岁,但任何一个羽族的贵族孩子,都会在他刚刚懂事的时候起就不断被灌输荣誉的概念,我不希望我的家族荣誉蒙羞。可我无能为力,因为我只有七岁。
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呆在驿馆里,和我的两位人类朋友在一起,不去想那些烦心事。我和林霁月很谈得来,她也很乐意把她过去做杀手的经历讲给我听,就好像是我在陪她重温那些回忆。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天罗”不过是传说中捏造出来的组织,没想到它竟然是真实存在的,而我居然有机会去认识一个活生生的天罗。那些暗杀故事的确扣人心弦,每次当林霁月讲到她屈身于小小的屋檐角落,从缝隙里看到暗杀对象从长街的另一头慢慢走过来时,我就比她还紧张。
而黄小路则从来不愿意谈起他过去的经历,每次我要他讲故事,他就只会讲他和林霁月一起去殇州,他和林霁月一起去越州,可事实上他们俩在—起搭档也不过一年时间。
“以前呢?你加入天驱之前呢?那时候你做些什么?”我不依不饶地追问。
“没做什么,”黄小路把头侧开,“我的生活很无聊的,就是读读书,玩玩游……练练武,活了十八岁几乎都没出过远门,比霁月差远了。你还是听她的故事吧。”
“你骗我,”我大声说,“说谎的人都是这样,说话时不敢看别人的眼睛。”
林霁月哼了一声,似乎对此相当不屑。她大概也从来没有在黄小路那里听到过他过去的故事。我有点生气了,对他说:“我走啦!”
我走出门去,黄小路也跟着追了过来。我装作没看到他,大踏步地向前走,但我的腿太短,无论如何不可能甩掉他,最后我叹了一口气,停了下来。
黄小路来到我身前,蹲了下来,看着我的眼睛:“好吧,我说一点我的事,但你要发誓,不能告诉霁月。”
“我以云家的荣誉发誓!”我又高兴起来。
我们在森林里找到一棵大树,靠着树干坐了下来。黄小路皱着眉头,好像是在盘算着应当怎样措辞,最后他开口对我说:“其实我是不属于九州世界的人。”
我没听明白:“不属于九州世界?那你是从哪儿来的,海外吗?”
“也不是海外,比海外还要远得多……”黄小路搔着头皮,“该怎么解释呢?”
他左看右看,从地上捡起了两片树叶:“你看,我们如果把整个九州世界,包括三块大陆和大陆之外的浩瀚海洋比作一片树叶的话,我不属于这片树叶中的任何一个地方,而是来自……另外一片树叶。”
这话还是不大好懂,但我已经勉强可以摸刭一点方向了:“是不是就好像传说中神仙的领地,和我们的大地永远不会相交。”
黄小路想了想:“你大概可以这样理解吧。”
“那你快讲讲,你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兴奋起来,“你不会是个天神吧?没准我每年还祭拜过你呢。”
“抱歉,这个可不行,”黄小路摇了摇头,“我不能跟你讲那个世界的任何细节。而且我也不是什么天神。”
“真没劲。”我嘟哝着。
看着我失望的表情,他犹豫了一下:“好吧,我可以稍微告诉你一点,一点点。”
“那你倒是说啊!”我斜眼看着他。
“我来到这个九州世界,是为了某种体验,或者说某种挑战,”黄小路抬头望着深邃的天空,仿佛他真是从天上来的一样,“我要在这个世界完成某些事,来证明我自己,现在我加入天驱,就是为了这件事。”
我依旧似懂非懂,但说到体验、挑战什么的,倒是大同小异,“是不是就好比……你和别人打了赌,一定要绕着扶风城飞一圈,飞不到一圈就算你输?”
“是的,那是一个赌约,一个挺可怕的赌约,”黄小路长叹一声,“我必须要完成它,不然的话,我最好的朋友就会……”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他虽然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肩负的却似乎比林霁月所担负的更加沉重。作为他的朋友,我没法在其他方面帮助他,只希望他这一次来到扶风城能够顺利地完成任务,劝服我的大哥。当然,这得在他正式即位之后。现在整个扶风城都在等待,等待着那位来自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的到来。
一个下着小雨的清晨,多兰斯城邦大祭司的马车慢慢碾过泥泞的道路,进入了扶风城。这一路都不太好走,为了照顾他老迈的身体,马车的速度不得不放得更慢,于是他花了足足二十五天才到达目的地,比预期的晚了十天。
叔叔云竞非带着我们兄弟三人到城外迎接。这位名叫经千里的大祭司比我想象中要硬朗一些,虽然这一段长途旅程让他显得有些委顿。
“请祭司先休息三天,三天后再举行典礼如何?”我的大哥建议说。在这种时刻,看来他也不好表现得太急切了,不过下一句话就充分显露了他的担心:“我想请祭司直接住在我家里,以免再出现上次的意外。领主府的防卫肯定比驿馆好多了。”
叔叔表示赞同:“我也有此意。这一次,可不能再出什么岔子了。”
于是经千里住进了我家。叔叔特地从城防多抽调了五十名卫兵来加强领主府的防卫。而这三天里,我也不被允许外出了,只能每天无聊地坐在花园里,想念着我的朋友。从小到大,我身边围绕着的同龄人都是一帮贵族小孩,个个脸上带着虚伪的礼貌和冰冷的笑容,让我从来都体会不到真正的友情。但认识了黄小路和林霁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和朋友在一起是那么的快乐。
我有时候甚至想,幸好我是老三,幸好我不必去当那个该死的领主。看看父亲累成什么样,看看大哥癫狂成什么样,领主之位真是个害人的东西。而二哥也不是很高兴,为了准备仪式,他也被叔叔强令禁止出去寻欢作乐,尤其在这三天里不许喝酒。对于无酒不欢的二哥来说,这可真是要了他的命了。
“不能喝酒,人生还有什么乐趣?”他吹胡子瞪眼地抱怨,“不如现在就把我一刀宰了算了。”
“一刀宰了?那倒是容易得很,”叔叔冷冰冰地说,“但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把即位典礼参加完,之后随便你想怎么死,我不拦着你。”
我的叔叔云竞非是杜伊霍城邦的第一武土,有人说他甚至可能是宁州最好的武士,二哥虽然武勇,也不可能打得过他。所以二哥只是狠狠瞪着他,然后悻悻地离开了。
“你长大之后可千万不能这样啊。”叔叔摸了摸我的头,轻叹一声。
这可真难说,虽然我倒是不好酒,我在心里默默地回答了一句,开始想象自己成年后身边天天有美女围绕的颓废模样。
三天时间很难熬,但毕竟还是熬过去了。即位典礼的前一夜,我早早就上了床,以免第二天犯困,但没想到睡得太早也不好,两个对时之后我醒了,并且再也睡不着了。
我爬起身来,吃了一个梨,决定到屋外走走。夜空中繁星满天,火红的郁非、莹白的亘白、纯蓝的印池、淡绿的密罗……天空星辰放射着七彩的光芒,令人沉醉。我禁不住要想,黄小路说他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在他的世界里,夜空会是什么样呢?也像九州的星空那样绚烂多姿吗?
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声惨叫响起,打碎了夜的窍静。声音像是从多兰斯城邦的祭司经千里的客房那里传来的,而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像我的大哥云彤!
我赶忙跑了过去,被叫声惊动的府里卫土,也迅速地赶来了。在客房门口,我见到了大哥,他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后脑上正冒出鲜血,身边的地上则有一根粗长的木棍。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幸好叔叔也赶到了。他很镇静地俯下身,先探了探大哥的鼻息,再检查了他后脑的伤势,长出了一口气:“没有大碍,只是皮肉伤。”
我也跟着松了口气,但接下来的事情就不大妙了。昏迷不醒的不只是大哥,还有躺在客房床上的经千里。他的身上并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就是怎么也唤不醒,叔叔耐心且细致地查找,最后在他的小腿上找到了一个细小的针孔。叔叔挤出伤处的血液,仔细闻了闻,脸上的表情很是气恼。
“千日醉,”他宣布说,“他中了千日醉。”
千日醉。我听说过这种毒药,或者确切些说是迷药。它不会对人体产生大的损伤,却能让人长期陷入昏迷的状态。当然了,所谓“千日”大概是有些夸张,但是在剂量足够的情况下,让人昏迷一两个月却还是不成问题的。
看上去,这个想要阻挠大哥即位的人,还真是执著啊。叔叔显然也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思,他的脸色很阴沉,目光中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怒火。
我们默默等待着医生赶来,虽然这其实是徒劳的,千日醉并没有适用的解药。另一起意外却发生了,几名卫兵扭着一个五花大绑的蒙面人,把他押到了叔叔面前,领头的卫兵向叔叔汇报道:“我们在附近巡逻,发现这个人鬼鬼祟祟的,就把他押过来了。这家伙武艺相当不错,打伤了我们两个人。”
叔叔走上前,一把扯掉了蒙面人脸上的面巾,二哥云晗的脸就这样暴露在火光之下。他嗫嚅着说:“我可以解释……我不知道这儿发生了什么,我只是想去厨房偷点酒。”
“偷酒?”叔叔的眉毛微微一蹙,“你大哥被人偷袭打昏,我们千里迢迢请来的祭司被千日醉弄到一个月内都不可能醒过来,而你碰巧蒙着脸出现在附近,只是为了偷酒?”
“这里本来就离厨房不远嘛!”二哥抗辩说,“这不是我干的!我真的只是去偷酒!”
多幺拙劣的谎言啊,我在心里不住地叹气,换成我也能找出点更动听的理由吧。
不久之后,大哥终于苏醒了。他说,想到第二天就是即位典礼,他有些紧张,始终睡不着觉,索性到院子里闲逛。这时他发现了一个躲躲闪闪的人影在飞快地向着客房跑去,几乎没有发出脚步声。他便立刻警觉起来,追了过去。
“我看到那个人影来到客房外就消失了,于是赶上去查看,没想到被他偷袭了,后脑勺被重重打了一下,所以昏了过去。”大哥一边轻轻抚摸着被打肿的后脑勺,一边倒吸着凉气,可见疼得十分厉害。不过总算运气不错,他的头脑还算清醒,我可是经常听说头部受重击后变成傻子的事儿。
二哥先被押回了他自己的房间,叔叔派了十名卫兵,把他严密看管起来。他搜了二哥的全身,又搜了二哥的房间,没有发现任何和干日醉有关的线索,而经千里的房间里也没有找到二哥的脚印。
找不到证据,自然没办法定罪,但叔叔还是恶狠狠地下了命令,把二哥软禁起来。在大哥即位之前,不许他踏出房门半步。
可是大哥的即位典礼又一次不得不推迟了,因为唯一能主持仪式的老头至少要睡上一个月才能醒。无论怎样,至少这一天的典礼取消了,我又可以跑到驿馆去找我的朋友们,向他们报告这条大新闻了。
“这证明上一次大祭司的失踪并不是巧合,”林霁月说,“的确有人想要阻止你大哥的即位典礼,否则绝不可能那么凑巧,两次都是在典礼前夕,两次都是大祭司遭殃。”
“那你觉得,会是我二哥干的吗?”我问。
“至少他的嫌疑最大,”林霁月分析说,“首先他有动机,他看不起你大哥,不希望由他来继任领主之位,也许就是想自己来取而代之;其次,他恰好在犯罪时间出现在犯罪现场附近,这一点很难洗清嫌疑。”
我也觉得林霁月说得有道理。论捣乱,论不识大体,我二哥都是数一数二的人才,干出这些事来不足为奇。但黄小路却在一旁一直不说话,眉头紧锁着,好像有他自己的想法。
“你又想到什么了?”林霁月问。
“我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黄小路说,“我恰恰倾向于认为这件事不是云晗干的。”
“为什么?”我有些不解。
“因为你二哥如果真的这样做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笨了。”黄小路说,“如果他真的想要抢夺这个领主之位,你们不觉得他做的这两起案子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吗?”
“实际意义?”我有些不太懂,但林霁月却似乎抓住了黄小路的思路,她陷入沉思的时候总是不断扑闪着那双好看的大眼睛,让我越看越是心动。
“你的话的确有道理,”林霁月说,“就好像我们天罗出手,要的都是取人性命,把一个人弄昏过去,有什么用?具体到这次的事件,就算杀死一百个大祭司,又能有什么用?”
我立即明白过来了。林霁月说得没错,如果二哥真的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对大哥下手才是。只有杀死了大哥,他才真正具备了继任领主的资格,否则的话,光是阻挠仪式,只能是拖延时间而已。
“你们也发现了吧,还是我之前所说的,需要找到合理的动机。”黄小路说;“如果你二哥想要夺取领主之位,他应该干掉你大哥才对,向两个老祭司下手能有什么用?而且更有意思的是,即便是这两个老头,也都并没有被杀死。你们城邦的大祭司只是被绑架了,到现在都还没找到尸体;多兰斯城邦的大祭司则被千日醉弄昏了,也没有生命危险。那个潜藏的罪犯到底想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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